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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强主持召开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委员会(扩大)会议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27 11:02:03  

留住城市文脉和历史年轮

确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两增两不一提高”原则

两增:增大历史文化街区、镇村、林盘普查认定力度,增大保护范围和内容

两不:不准整体或成片拆除,不准过度开发改造

一提高:提高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区开发审批层级

12月11日,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确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两增两不一提高”原则,即“增大历史文化街区镇村林盘普查认定力度、增大保护范围和内容,不准整体或成片拆除、不准过度开发改造,提高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区开发审批层级”,安排部署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扩大调整等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留住城市文化“根脉”和历史发展“年轮”。市委副书记、市长、委员会主任罗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罗强说,成都2300多年城址未迁、城名未变,历史文化遗产十分丰富。近年来,我市开展了一定的保护工作,但距离建成世界文化名城目标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还有不小差距,必须正视问题,突出重点加快推动解决。要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把“两增两不一提高”作为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一项重要指导原则。要统筹协调好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充分发挥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协调互促作用,确保老城区避免过度商业化,新城建设进一步突出中国特色、巴蜀元素文化特质;加大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川西林盘保护力度,加强优秀文化创新发展、落地见效。要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原真性、完整性,按照修旧如故、整体保护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真正做到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城市可持续发展负责。

罗强要求,要加强协调联动,并建立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统筹监督机制。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要迅速行动起来,完善历史文化保护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加快成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要结合城市规划、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成都历史文化名城影响力,推动形成历史文化名城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副市长、委员会副主任刘守成、张正红,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韩春林,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