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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02 14:27:54  

为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文书制作水平,2016年我部在农业系统继续组织开展了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组织开展本辖区案卷评查工作的基础上,共报送参评案卷89卷。我部组织评查组从执法主体、当事人认定、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评查,共评出优秀案卷47卷(名单见附件1),优秀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份(名单见附件2)。

从评查情况看,2016 年各地报送案卷质量普遍较好,案卷制作规范程度较高,优秀率进一步提升。全国案卷质量不平衡问题得到改善,北京、浙江、山东、四川等省、直辖市案卷质量继续保持高水平;中西部省份案卷的质量提升较快,优秀案卷数量实现突破。但是,仍有部分案卷在当事人认定、证据收集、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上存在瑕疵,需要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注意避免。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案卷制作工作,将其作为提升农业执法水平的重要抓手。认真梳理汇总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加大执法案卷制作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附件:1.2016年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名单

2.2016年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文书名单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1


2016年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名单


1.经营劣质农药案

处罚机关:北京市平谷区农业局

承办机构:北京市平谷区农业局综合执法队

办案人员:于芝君、方贺伶

2.举办动物比赛未按规定报告案

处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农委

承办机构:北京市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黄维超、史有文

3.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案

处罚机关: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农林畜牧局

承办机构: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张建辉、郝宇中

4.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案

处罚机关:河北省晋州市农林畜牧局

承办机构:河北省晋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张英彬、李洋、石添志、王柱

5.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肥料产品案

处罚机关: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农业委员会

承办机构: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王华锋、候耀理、柴晶

6.经营劣质农药案

处罚机关:山西省临汾市农业委员会

承办机构:山西省临汾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杨清、刘水英

7.经营应当审定而未审定种子案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农牧业局

承办机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李文华、于志承、王光磊、马小童

8.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案

处罚机关:辽宁省东港市农村经济局

承办机构:辽宁省东港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陈莉锋、兰敬东、孙及伟等

9.经营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种子案

处罚机关:吉林省公主岭市农业局

承办机构:吉林省公主岭市农业综合执法队

办案人员:牟向彬、滕展易、朱学谦、陈东亮、吕兆绵、邵文明

10.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案

处罚机关:黑龙江省林口县农业委员会

承办机构:黑龙江省林口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乔运波、郑元生

11.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农产品案

处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承办机构: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司慧丽、李志旺

12.经营假兽药案

处罚机关:江苏省盐城市农业委员会

承办机构:江苏省盐城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张文进、冯猛

13.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处罚机关:江苏省兴化市农业局

承办机构:江苏省兴化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马旭、徐宝忠、朱正兵、李俊

14.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案

处罚机关:浙江省海宁市农业经济局

承办机构:浙江省海宁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周国超、马晓芳

15.经营假兽药案

处罚机关: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农林水利围垦局

承办机构: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虞乐艇、林忠勇

16.经营假农药案

处罚机关:浙江省台州市农业局

承办机构:浙江省台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王鹏、陈世兵、林海超

17.销售包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水稻种子案

处罚机关:安徽省肥东县农业委员会

承办机构:安徽省肥东县农业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王勇斌、张胜

18.经营假、劣农药和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农药案

处罚机关:安徽省萧县农业委员会

承办机构:安徽省萧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王顺建、张灿

19.经营劣质农药案

处罚机关:福建省南平市农业局

承办机构:福建省南平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刘军、王克文、李学明

20.经营无生产许可证饲料案

处罚机关: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农林局

承办机构: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刘庆胜、万军良

21.经营劣质农药案

处罚机关:江西省萍乡市农业局

承办机构:江西省萍乡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李海林、谢平、黄世松

22.销售含有国家禁用农药的农产品案

处罚机关:山东省淄博市农业局

承办机构:山东省淄博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周翠琴、周萍、臧传军

23.经营假种子案

处罚机关:山东省济南市农业局

承办机构:山东省济南市农业监察支队

办案人员:李嘉奇、王海燕

24.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肥料案

处罚机关:山东省滨州市农业局

承办机构:山东省滨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马明敏、崔鹏

25.无经营许可证经营玉米种子案

处罚机关:河南省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承办机构:河南省荥阳市农业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苏延宾、刘爱勤

26.经营假农药案

处罚机关:湖北省农业厅

承办机构:湖北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办案人员:胡  涛、赵尽力

27.未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逾期不改正案

处罚机关:湖北省松滋市农业局

承办机构:湖北省松滋市农业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谢承洲、潘奇峰、方华

28.推广、销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农作物品种案

处罚机关:湖南省邵阳市农业委员会

承办机构:湖南省邵阳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办案人员:谢玉良、曾朝阳

29.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案

处罚机关:湖南省武冈市农业局

承办机构:湖南省武冈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