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2日太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立刚为太原市副市长;
刘 鹓为太原市副市长。
决定免去
任在刚的太原市副市长职务;
王建生的太原市副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