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0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印幸福的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郑建宁的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