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9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周鲁宁辞去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