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南部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17年10月19日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下列同志正式任职,任职时间自试任之日起算。
李 强同志任遵义市综合经济调查队队长;
王瑛琦同志任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会计师;
张艳梅同志任遵义市学前教育教师发展中心(遵义市实验幼儿园)主任(园长);
舒乾进同志任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李永忠同志任遵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