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南部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17年8月18日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许禄荣同志任遵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党涛江同志任遵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不再担任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曾 伟同志任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昌林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张显敏同志任遵义市档案局(馆)局(馆)长,不再担任遵义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永钊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郑小勇同志任遵义市铁路和民航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遵义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贾旭东同志任遵义市铁路和民航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 平同志任遵义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主任;
廖晓波同志不再担任赤水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江 村同志任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左湘黔同志任遵义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 勇同志任遵义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 超同志任遵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任 博同志挂职任遵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2年,挂职期满后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陶双成同志挂职任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后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