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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朱延青等人职务的任免决定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1-18 09:45:05  

(2017年10月23日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朱延青为大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免去:

  王连山的大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韩圣的大连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刘东立为大连市规划局局长;

  周振雷为大连市林业局局长;

  王丽英为大连市商务局局长;

  李景平为大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任命:

  刘晓燕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延光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崔洪梅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文帅、贾宏霞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房明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安德惠、范惠邻、王晓军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崔洪梅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魏世铎为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房明为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刘晓燕的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葛小明、王志国、李振宝、何迁的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