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1日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锟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院长;
丛世有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
免去:
谭家戎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永庆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丛世有、苏轩、王晓慧、尹作文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由平歌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新华、殷杏玲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