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南部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18年2月12日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下列同志正式任职,任职时间自试任之日起算:
罗顺友同志任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江继义同志任遵义海龙屯文化遗产管理局局长;
刘美珊同志任遵义市南部新区(贵州红花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德伟同志任遵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陈辅君同志任遵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总经济师;
缪荣波同志任遵义市铁路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