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的部署,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7〕8号),共同组织开展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特优区申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请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立即向当地政府汇报,联合发改和林业部门,按照(农市发〔2017〕8号)通知要求,认真填写《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基础数据表》和《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联系表》(附件3、附件4、附件5),提供创建工作方案及证明材料,积极申报特色鲜明、优势集聚、产业融合、市场竞争力强的中国特优区,争取中央扶持政策。各地务于8月22日17:00时前,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省农委和省林业厅。省农委、发改委和林业厅的正式通知将随后印发。 联系人:省农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宋春雷、张振国 联系方式:0451-82623007 电子信箱:hljsnwscc@163.com 附件:1.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标准 3.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 4.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基础数据表 5.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联系表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8月14日 | |
附件1:2017年各省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通知.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