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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申报2017年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0-31 12:24:21  

冀工信外〔2016〕35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39号)和《河北省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十三五”规划》(冀制强省〔2016〕1号)文件精神,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于2017年开展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试点示范工作。现就试点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业云的概念和意义

工业云是云计算在工业领域的典型应用,呈现的是一种新型的网络化制造服务模式,融合先进制造技术和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以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通过虚拟化、服务化和协同化,汇聚分布、异构的制造资源和制造能力,在制造全生命周期各个阶段根据用户需求提供优质、及时、低成本的服务,实现制造需求和社会化制造资源的高质高效对接,从而达到降低企业信息化应用门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企业生产方式、商业模式和产业组织创新的目的,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工业生态体系。

二、“十三五”河北工业云发展思路

立足河北产业基础,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为支撑,积极引导制造企业加快建设私有云平台,培育企业内部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新模式,开展基于大数据的产品质量可靠性监测、能耗排放管控等应用;积极推动行业龙头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跨界联合,打造钢铁、医药、汽车及零部件、光伏、风电、建材等行业云平台,开展基于行业大数据的精准营销、供应链协同等服务;鼓励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百亿”以上产业集群建设特色化、专业化、市场化云平台,整合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为企业和用户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商贸物流、供应链金融等公共服务。到2020年,工业云企业用户数量翻一番。

三、2017年工业云试点项目要求

(一)试点方向

支持建设聚焦河北优势行业或重点产业集群的行业云平台和区域云平台,实现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测试验证、供应链协同、运营管理、投融资等制造资源聚集和开放共享,能够提供满足特定需求的计算存储资源租用、制造业软件开发部署、覆盖制造全生命周期或重点环节的各类在线应用、创业创新孵化等工业云服务,打造基于工业云的新型生产组织模式和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或IT服务企业、第三方服务组织等机构跨界合作或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在我省进行工商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实行企业化运作,财务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相关重点实验室、研究机构或组织。

2. 拥有与业务经营范围和业务发展能力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及软硬件环境,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和运营情况正常,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和自主管理运维能力;专业服务人员不少于职工总人数的60%,总人数不少于15人。    3. 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试点项目具备相应基础条件(如:基于云计算架构的平台和服务、有一定用户规模、商业模式明确、在相关产业领域具有应用案例和场景),并计划进一步完善功能和拓展市场。

4. 列入国家和省信息化类试点示范的,取得省级以上信息技术创新成果或奖励的,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并通过评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试点。

5.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经营管理、企业诚信、节能减排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2)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 各市局负责组织本地企业和单位做好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有关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和真实性核查,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不实,申报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报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各级工信局要加强对企业申报工作的指导。

2. 各市局请于2016年10月25日前将推荐意见、推荐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厅,并将电子版发至我厅邮箱。推荐意见和推荐表由各市工信局出具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填写并盖章,推荐单位一栏由各市工信局填写,并加盖公章。

3.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纳入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库,予以重点培育:

——优先推荐试点项目单位争取国家“互联网+”、智能制造、工业转型升级、两化融合等项目支持;优先支持试点项目单位申请省技术改造、工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等专项资金。根据2017年项目预算情况,优中选优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积极推动试点项目跨区域合资合作,通过人才、技术、资金的对接和专家指导,提高试点项目建设水平。

——各级工信部门加大对省认定的行业云或区域云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和扩大平台影响力,引导企业上云。

4. 申报单位可在省工信厅网站(www.i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材料(见附件)格式的电子文档。

四、联系方式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

联 系 人:戴一诺、李  剑

联系电话:0311-87908721

电子邮箱:xinxiban@ii.gov.cn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信息化推进处

邮政编码:050071

附件:《2017年河北省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试点项目申报材料》.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