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刘志军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决定任命:
栾志成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孙庆德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关世勋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姜 滨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任命:
余 佩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吉霞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姜 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志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亚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铁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欲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