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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印发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7-25 16:58:06  

成都新经济企业产品和服务供需对接会举行 罗强出席并见证签约

昨日,成都新经济企业产品和服务供需对接会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出席并见证项目签约。

会上,崇州市人民政府与四川福立盟智慧环保大数据有限公司、成都交投集团与ETCP集团分别签署项目合作协议。成都通甲优博、成都阿尔刚雷等8家新经济企业代表详细介绍了企业产品及服务供给情况,成都产业集团、成都交投集团等国有企业就需求方向作交流发言,供需双方深入洽谈,携手推动新经济领域政企间、企业间务实合作。

会议开始前,罗强参观了“天府源·成都特产名片”农产品展示,并与通甲优博、阿尔刚雷、鱼鳞图、川能智网等新经济企业代表交流,鼓励企业家们加强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宣传,大力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罗强要求,市级部门要加强“成都造”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持续提升“成都造”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加大新经济企业扶持力度,更加关注企业成长,解决好初创企业困难与合理诉求,支持企业做精、做优、做强。

会议还发布了《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我市将加快发展以人工智能、大数据、5G、清洁能源、代供应链等新经济为主要形态的产业体系,推进产业体系重构升级。

副市长刘筱柳,市政府秘书长周先毅参加上述活动。(记者 常斐 杨彩华) 


成都印发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

设立100亿元发展基金 对新经济企业进行引导投资



昨日,成都新经济企业产品和服务供需对接会举行,第一批60家新经济企业带来产品和服务。此外,在多轮广泛征求企业、区(市)县和市级部门的意见基础上,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点击查看《措施》)正式印发实施。成都将给予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城市合作伙伴”地位。在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等领域发布城市机会清单、新经济产品和服务供给清单。

据了解,《措施》分为通用政策和专项政策两个方面,根据新经济企业成长特性分层分级、精准施策,实施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强化新经济企业支持与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通用政策适用于所有经认定的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专项政策则分别适用于种子、准独角兽、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三个梯度。

通用政策

实施新经济企业“双百工程”

加强新经济人才保障

在通用政策方面,成都实施新经济企业“双百工程”。开展新经济百家重点培育企业和百名优秀人才培育培养工作,对重点培育企业和优秀人才一年一评、动态调整。同时,加强新经济企业精准服务。成立市领导挂帅、市级部门和区(市)县政府联动的新经济企业服务专班,分层分级为种子、准独角兽、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建立对口服务机制。

为拓宽新经济企业融资渠道,《措施》明确,我市将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为新经济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对银行机构发放的新经济领域小微企业年度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20%的部分,按1%给予银行高管团队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融资担保公司形成的新经济企业贷款担保代偿,按实际代偿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设立100亿元规模的新经济发展基金,对新经济企业进行引导投资。

针对新经济人才,成都将建立新经济企业交流圈,市级财政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开展新经济企业家能力提升工程、专业培训计划等活动,举办行业沙龙、技术交流、产品推介、高端峰会等专项活动,建立企业家圈子,促进企业间同业、异业合作。对经认定的新经济领域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才,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根据《措施》,我市还将对进入“双百工程”符合申领条件的优秀人才发放“蓉城人才绿卡”,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保障。

此外,我市还将促进新经济企业平台化发展和总部建设。对符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平台企业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做强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支撑的意见》有关规定的新经济企业予以政策支持。强化新经济企业品牌宣传。市级财政资金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在市内外宣传新经济企业形象、创新产品、优秀案例等。

专项政策

将给予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

“城市合作伙伴”地位

专项政策方面,我市将对种子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精准施策。对种子企业来说,我市将支持其开展技术创新。对种子企业按照不超过年度研发投入10%的比例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助。对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投资种子企业所发生的投资损失,按不超过损失的20%给予补贴,单个机构不超过200万元。

准独角兽企业方面,我市将支持其开拓外地市场。对年度市外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准独角兽企业走出去,对准独角兽企业参加境外知名展会、投资推介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次、100万元/次的补贴。还将鼓励市级产业基金投资准独角兽企业,支持国有投资公司或政府投资基金与准独角兽企业共同组建产业基金,围绕扩链、补链、强链,进行投资并购,提升企业行业话语权。

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方面,我市将支持独角兽企业上市。为达到上市条件的独角兽企业对接优质券商机构,开展上市辅导,落实上市政策支持。同时,给予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城市合作伙伴”地位。在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等领域发布城市机会清单、新经济产品和服务供给清单,为企业提供应用场景并建立“一事一议”工作机制;联合企业协同制定相关政策规划。

新闻链接

《措施》中所称“企业”是指按照《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认定办法(试行)》所认定的企业。

种子企业,申报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等资质之一。2、获得过投资(含个人或机构),未上市(含“新三板”上市)且估值1000万美元至1亿美元。3、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至1亿元,连续2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均超过20%。

准独角兽企业,申报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过投资,未上市,且估值1亿美元至10亿美元。2、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至20亿元,连续2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均超过20%。

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申报条件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过投资,未上市,且企业估值超过10亿美元。2、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亿元,连续2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均超过20%。(记者 程怡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