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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2年成都将形成全国领先的创业支撑体系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7-25 16:58:41  

24日,市科技局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成都市推进双创平台提能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我市双创平台能效将全面提升,形成全国领先的创业支撑体系。为推进双创平台提能增效,我市瞄准六大领域构建平台,即构建校院企地合作平台、构建双创产业孵化平台、构建双创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双创金融支撑平台、构建双创活动组织平台和构建双创成果服务平台。

到2022年

上市公司达130家

通气会上,市科技局副巡视员华成科提到一组数据:目前,我市共建成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200家,面积594万平方米。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6家,国家大学科技园4家,国家级众创空间45家。

华成科介绍,在成都良好的创新资源禀赋基础上,《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双创平台能效将全面提升,形成全域覆盖、功能完善、特色突出、示范带动、全国领先的创业支撑体系。

具体来看,校院企地合作新模式加快推进,到2022年,建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质量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创业载体产业服务效能快速增长,到2022年,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数量达到360个,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达到1500万平方米,30%的载体设有公共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优化完善,到2022年,市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超过100家。

此外,科技金融支持能效全面释放。到2022年,基金资产规模2万亿元,本外币贷款规模4万亿元,上市公司130家。

围绕重点领域

建设一批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

我市将如何提升双创平台能效,推动新经济产业发展?

记者了解到,我市将打通创新源头,重塑创新创业生态,构建校院企地合作平台。支持共建面向主导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平台,积极争取国家在蓉规划布局和联合共建科技创新基地。支持共建产业技术转化平台,围绕5G、人工智能、IPV6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共建共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

同时,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实施“蓉城科技聚变计划”,统筹推进建设一批国际领先的知识创新平台、技术创新平台、成果转化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川大、电子科大、西南交大等“2+6”双一流高校战略合作协议落地落实。与北大、清华、哈工大、北航、对外经贸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平台、科技产业园区。积极引入斯坦福等国外一流科教资源,聚集全球优势科研资源。

建设创新创业载体

最高一次性补贴500万元

赋能创新创业载体,我市将构建双创产业孵化平台。整合闲置产业资产招引全球运营机构,将闲置厂房、楼宇和存量土地等改(扩)建为众创空间和科技孵化器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经费补贴。打造“众创集聚区+国际合作平台”创新格局,引导和鼓励众创孵化集聚区搭建国际合作平台,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创新型孵化器运营机构来蓉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分级分类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补贴。

同时,优化“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孵化空间布局。在中心城区依托良好的产业基础、优良的区位条件和战略地位,大力发展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及科技孵化器。郊区新城瞄准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方向,聚焦承接中心城区孵化毕业企业,建设加速器、创业社区、特色科技产业基地,为中心城区孵化毕业企业提供更大的研发和生产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还将构建蓉创e平台,提质优化科创通平台等,优化创新创业资源。同时,开展双创周活动、创交会活动、每月一对接活动等,打造城市文化品牌。

面向海内外

引进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促进双创成果转化,我市将增强高校院所成果源头供给能力。进一步扩大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范围,树立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权属改革示范典型。深化环高校知识经济圈建设,启动建设环西南财大财经智谷、环川农大知识经济圈、环成都理工大知识经济圈、环成都中医药大学健康产业知识经济圈。

同时,提升科技企业成果本地转化能力。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建立“成都创造”领军企业、后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持续加强科技人才引育。采取“企业提需求+高校出编制+政府给支持”的模式,支持在蓉企业面向海内外引进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值得一提的是,发挥金融的作用,我市将推动科技型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在沪深交易所、“新三板”、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上市融资和挂牌交易。探索发行科技债券,支持科技企业实施债券融资,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及集合债券等融资工具。(记者 缪琴 宋妍妍


六大方面保建设 

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样建


2015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成都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国家批复的第8个、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7月24日召开的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省科技厅厅长刘东就《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了说明。条例草案共8章47条,将从规划建设、创新创业、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开放合作、管理服务六大方面给予保障。

建立支持创新发展工作机制

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作为该条例草案的最大亮点,其着力建立健全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突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条例草案指出,示范区建立支持创新发展工作机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创建自主创新平台,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着力突破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同时,支持示范区内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采取委托研发、技术许可、技术转让、技术入股以及共建研发机构等形式,开展产学研用合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示范区内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成都市、示范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条例草案还指出,管委会统筹协调示范区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及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临空产业。

鼓励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

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对接

条例草案还在鼓励创业投资,支持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金融业务风险防范联动机制等方面作了规定,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对接。

条例草案指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应当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沟通协调,建立金融业务风险防范联动机制,为科技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同时,支持境内外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在示范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投资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资本发起设立符合监管要求的科技投融资平台,参与创业投资。鼓励银行在示范区内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按照有关监管部门要求规范开展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科技金融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分担制度。

完善人才工作体系

支持示范区深化制度改革

在人才支撑方面,条例草案明确提出,着力构建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服务等完善的人才工作体系。特别是在人才评价方面,支持示范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对下放职称评审权、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放宽职称评审条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草案指出,支持示范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吸引年轻创业者。鼓励示范区内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境外建立研发、培训等机构,吸引使用当地优秀人才。

同时,支持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示范区合作建立人才培养机构。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采取委托项目、合作研究、挂职等方式引进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示范区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或者离岗创新创业。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开展特殊评审。对取得重大成果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可以按照省有关规定,破格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支持示范区对外开放合作

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产业优化升级

条例草案还结合示范区有关开放合作先行先试的最新成果,借鉴省内外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对开放合作作了规定。

条例草案明确, 支持示范区整合外事、外资、外经资源,建设开放战略通道和外事合作平台,建立与国际贸易投资通行规则相衔接、更便利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服务模式。支持示范区发挥“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区域作用,对接国内外机场、公路、铁路、港口等综合口岸资源,增强对国际先进要素资源的吸附能力,建设面向“一带一路”和泛欧泛亚的口岸门户。支持示范区推进科技、金融、知识产权、商贸、物流、文化和社会等服务领域扩大开放。

同时, 鼓励示范区发展高技术含量的出口贸易加工制造业以及国际贸易结算、国际大宗商品交易、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展示交易等开放经济业态。鼓励示范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园区、跨国公司交流合作,建设离岸创新创业及人才基地,推动人才交流、协同创新和产业合作。(记者 张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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