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免去:
麻宏明的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二)
任命:
曾越凡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三)
梁 远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夏小康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