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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项目培育和“互联网+”制造业重点跟踪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0-31 14:41:07  

冀工信两化〔2017〕8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39号)、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河北省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十三五”规划》(冀工强〔2016〕1号),推动制造业互联网转型,打造制造强省,按照《2017年河北省两化融合工作要点》(冀信工融办〔2017〕2号)安排,我厅决定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项目培育和2017年“互联网+”制造业重点跟踪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项目培育

为做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项目培育工作,我们结合国发〔2016〕28号、冀政发〔2016〕39号、冀工强〔2016〕1号等文件要求,编制了《河北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导向目录》(见附件1,以下简称《导向目录》),旨在引导企业开展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培育以智能制造、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融合发展新模式,发展以工业电子商务、工业云、工业大数据为重点的平台化服务新业态,夯实以信息系统集成应用、信息物理系统行业应用、行业解决方案、两化融合贯标、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等为核心的融合发展新基础。

2017年,全省将培育100个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重点项目,并建立项目库。为保证省级重点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带动全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根据厅领导要求,同步组织各市培育200个市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重点项目。按照各市规上企业数量比例,我们对200个市级重点项目分市培育任务进行了测算,制定了任务分工表(见附件2)。请各市工信局按照《导向目录》和任务要求,指导本地企业谋划和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项目,并纳入市级重点项目库,加强督导,重点培育。

请各市在培育市级重点项目的基础上,向省厅上报拟推荐列为省级重点项目的意见,各市推荐数量不少于培育任务的一半。

二、关于开展“互联网+”制造业重点跟踪项目评选

我厅将按照《河北省“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组织专家对列入河北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重点项目库的项目进行评审,筛选50个发展基础好、创新模式优、推广意义大的项目,列为省级“互联网+”制造业重点跟踪项目,并作为2017年试点示范项目的后选项目给予重点培育和指导。

三、有关要求

1. 重点项目筛选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各市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广泛深入调研,搜集项目,做好项目培育工作的指导,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做好项目建设。

2. 重点项目筛选必须满足《河北省“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要求,属于2017年新建或续建的在建项目,并能够于2017年9月底前竣工且达到验收条件。2016年已经确定为试点项目和重点跟踪项目的不再申报。

3. 请各市局于2017年4月28日前组织推荐企业填写《河北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重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见附件3),汇总后上报我厅,并将电子版发至我厅邮箱。项目推荐表由各市局在对重点项目进行初审、对上报材料核查基础上,汇总填写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由申报企业填写并盖章,推荐单位一栏由各市局填写,并加盖公章;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 申报企业可在省厅网站(www.i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材料(见附件)格式的电子文档。

联 系 人:戴一诺、李  剑

联系电话:0311—87908721

电子邮箱:ronghechu@126.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邮政编码:050071

附件:冀工信两化〔2017〕85号附件.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