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由陈雍代理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