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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0-31 15:01:52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方案》)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函〔2017〕251号)要求,现将国家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遴选推荐工作通知部署如下:

一、申请类别和条件

(一)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符合《方案》规定的申请示范(培育)企业9项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

(二)单项冠军产品。申请单项冠军产品应具备如下条件:

1. 单项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率位居前三。

2. 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的产品,予以优先考虑。

3.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实施品牌战略,经营业绩优秀。

4. 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二、申报有关要求

(一)细分产品界定。填报的细分产品领域类别,原则上参考《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二)重点产品领域。为体现贯彻《中国制造2025》、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的导向,我们结合当前制造业实际,列出了重点产品领域(见附件),请推荐单位据此优先推荐企业和产品。

(三)证明材料。申请企业应提供权威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完税证明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为准。企业须对提供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申请示范企业的,填写《企业申请书》;申请培育企业的,填写《企业申请书》并编制《培育发展方案》;同时申请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的(即在落选示范企业情况下再参选培育企业),应提供《企业申请书》和《培育发展方案》。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填写《产品申请书》(企业需填写的相关表格、培育发展方案等均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下载,具体位置是:产业政策司子站的“文件发布”栏)。

三、严格把关。各市局、有关行业协会要按照《方案》有关条件要求,深入挖掘本地、本行业在细分产品市场的优势企业,对申请企业、产品进行初审和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对通过初审的,由企业按照要求填报相关表格材料。在开展此项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四、报送时间。各市局、有关行业协会请于6月12日前将上报文件及推荐企业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光盘一式两份)报送省厅产业政策处。省厅将对各市局及协会推荐的申请企业进行严格评估,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孙静怡

电  话:0311—87803218(兼传真)  15003116043

邮  箱:sjy@ii.gov.cn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050051)

附件:单项冠军重点产品领域目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