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经信节能〔2016〕266号),2017年11月2日,省经信委组织省相关单位召开了全省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申报企业答辩会。拟定安徽尊贵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格力电器(芜湖)有限公司(芜湖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TCL家用电器(合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安徽省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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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