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我省牦牛良种化进程,提高牦牛综合生产能力及养殖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结合我省牦牛产业布局和生产实际,制定甘肃省2017牦牛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牦牛良种补贴的意义
牦牛是青藏高原的独特畜种和景观物种,也是甘肃特有的地方畜种资源。具有极强的抗逆性和适应性,牦牛也是我省牧区特别是甘南藏区牧民群众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同时也是我国极为宝贵的畜种遗传资源,具有很大的开发利用价值。牦牛不仅能在高原环境中生存,还提供着成本低、无污染、高质量的动物性产品,其生产环境和肉、乳、皮、毛等产品一般家畜无法取代。牦牛养殖业直接关系到牧区畜牧业发展、牧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社会稳定。近20年来,由于草场超载过牧退化,粗放的生产经营方式及近亲繁育,使牦牛生产性能下降。因此实施牦牛良种补贴项目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实施牦牛良种补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本项目立足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促进农民增收,扶持牧区、半农半牧区牛羊产业发展和恢复草原生态的有效政策措施,有利于提高牦牛生产水平和质量,推动牦牛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牦牛良种补贴有利于促进牦牛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我省牦牛业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但良种化程度及生产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殖业发展水平和生产效益。实施牦牛良种补贴,是解决良种牦牛短缺、提高养殖效益的有效途径,对于增强畜牧业发展后劲,推动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三)实施牦牛良种补贴是贯彻落实《畜牧法》及规范种畜市场的迫切要求。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引导养殖户积极使用优质种畜,规范种牦牛市场,促进牦牛改良育种工作的有序进行,进而推进牦牛良种繁育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同时,可引导规范种畜养殖,切实保护养殖户利益。
二、牦牛现状与改良情况
(一)数量分布。2016年全省牦牛存栏110.67万头,其中能繁母牛61.59万头,出栏36.4万头;良种及改良牛27.6万头。甘肃牦牛主要分布在甘南藏族自治州、武威、张掖、定西等市(州),其中甘南牦牛主要分布在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碌曲、夏河3县的纯牧业乡(村)和合作市、卓尼县、临潭县、迭部县的部分纯牧业乡(村),分别占甘南州牲畜存栏的44.5%和全省牦牛存栏的87.2%。
(二)群体结构:据调查,甘肃牦牛群体中:成年公牛占21%,公犊牛占16%;成年母牛占48%,母犊牛占15%。
(三)改良情况:为确保牦牛种群的持续发展,近年来采取导入野血和本品种选育相结合、本交和人工授精相结合的方式,年选育和提纯复壮牦牛5万头,逐步扩大了牦牛改良覆盖面。经过改良的牦牛体尺有了明显提高,平均体高、体长、胸围分别比“十一五”初提高14.07厘米、12.46厘米、15.44厘米,体重提高36.69千克,且表现体躯健壮结实、被毛厚密等特点。
三、补贴原则、范围、对象及程序
(一)补贴原则
牦牛良种补贴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扶持措施。项目实施坚持“公开、公平、透明”和“注重质量,规范运行;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健全体系,推广良种:加强监管,搞好服务;提升产业,富裕农户”的原则。通过实施牦牛良种补贴项目,达到加快畜牧良种推广步伐,提高良种覆盖率,提升畜牧养殖产业化水平,增加养殖收益的目的。
(二) 范围和数量
2017年牦牛良种补贴项目在牦牛主产区玛曲、碌曲、夏河、合作、卓尼、临潭、迭部、礼县等8个县开展,共完成牦牛良种补贴任务1000头。根据各地指标任务申报和各县(区)牦牛产业发展情况将任务分解到县(区),具体任务与补贴资金见附表1。
(三)补贴对象
项目县内存栏牦牛能繁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场(户)。
(四)补贴程序
项目县(区)农牧部门依据省上制定的实施方案,编制本县区牦牛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种畜招标和种畜投放工作,项目实施项目方案和招标采购结果要及时报送市(州)农牧部门及省畜牧业产业管理局备案。
供种的种畜场应取得市级以上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基础设施完善,饲养管理规范,防疫措施健全。
牦牛种公牛年龄在2岁以上,符合本品种的外貌特征,健康状况良好,综合评定等级在特、一级以上,具有种畜合格证和检疫合格证。
四、项目组织管理
牦牛良种补贴项目是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各级农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抓好项目管理,落实责任,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建立职责明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责任制。
1.省农牧厅:主要负责全省牦牛补贴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和协调,对各项目县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2.省畜牧业产业管理局:组织专家加强对项目县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指导项目县制定牦牛选种选配方案和实施配种,以及落实项目县种畜标识(耳标)和建档工作,对各项目县招标、投放工作开展跟踪调研,并开展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工作。
3.项目县区:项目市(州)农牧(畜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和汇总报告辖区内项目进展情况,协助项目县区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检查督促项目实施情况和进度。市(州)级畜牧技术推广部门负责指导辖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建档登记,规范操作技术,确保配种改良效果。
各项目县区要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协调管理小组,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落实改良任务,建立健全配种、产犊等相关种畜信息记录档案,开展项目宣传和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实施工作,做好项目总结等。
(二)建立良种补贴登记制度
项目县区建立健全配种、产犊产肉等相关信息记录档案,配种母畜、新生犊牛均要佩戴耳标,填写配种登记卡;乡镇畜牧改良站(点)要建立牦牛发放登记制度,及时填写牦牛良种补贴项目种畜供应清册和牦牛良种补贴项目登记表(见附表2、3);种畜养殖户要使用好发放的种畜以备查验。总体要求是:户建卡、村建册、乡建帐、县建图。户卡、村册、乡帐分别由户与乡畜牧站、村与乡畜牧站、乡畜牧站与县农牧局双方保存。
(三)建立监督机制
各级财政和畜牧部门要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项目县要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加强对牦牛良种补贴项目内容、意义和做法的宣传。
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乡、村要适时张榜公布本村受益养殖者及其母畜配种情况。各级财政和畜牧部门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甘肃省农牧厅监督电话:0931-8179220
(四)加强技术培训
技术培训和推广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各项目县区要把技术培训工作作为项目实施的基础,制定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人,开展以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以家畜人工授精技术、牦牛规范化饲养管理等实用技术为主,侧重于实际操作。
(五)强化种畜市场监管
各实施县区要按照《畜牧法》等相关法规,加强对牦牛配种及人工授精工作的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管理,清理、整顿、规范种畜市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劣质种畜的不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为牦牛良种补贴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氛围,确保牦牛良种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附表: 1.2017年牦牛良种补贴项目任务及补贴资金分配表
附表1
2017年牦牛良种补贴项目任务及补贴资金分配表
县(区) | 补贴数量 (头) | 补贴标准 (元/头) | 补贴金额 (万元) |
合计 | 1000 | 2000 | 200 |
合作市 | 40 | 2000 | 8 |
夏河县 | 140 | 2000 | 28 |
临潭县 | 100 | 2000 | 20 |
卓尼县(尼江地区) | 100 | 2000 | 20 |
迭部县 | 100 | 2000 | 20 |
碌曲县 | 220 | 2000 | 44 |
玛曲县 | 220 | 2000 | 44 |
礼县 | 80 | 2000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