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创新农技推广体制机制,构建农业科技示范服务平台,培育精干高效的农技推广队伍,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切实发挥科技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支撑推动作用,根据《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17年继续在全省77个农业和半农半牧县(市、区)实施(以下简称“项目县”),肃北、阿克塞、肃南、夏河、合作、玛曲、碌曲7个纯牧业县以及嘉峪关市和兰州市城关区、安宁区3个农业比重较小的市、区不在实施范围。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政府工作报告》、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等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支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中心任务,以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质量效率为主攻方向,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服务对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创新农技推广体制机制、精心打造示范服务平台,大力推广绿色高效适用技术,加快培育精干高效队伍,切实发挥科技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支撑推动作用。
三、主要目标
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主要目标是:
(一)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二)符合绿色增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要求的先进适用技术实现广泛应用,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三)农业科技示范服务平台基本健全,每个项目县建设2个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每个基地试验示范3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基层农技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比例超过70%。
(四)服务到位、支撑有力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普遍建立,全额拨款机构占比超过95%。基层农技人员在岗率超过90%。超过1/3的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时间超过100个工作日。
四、重点任务
围绕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重点任务是:
(一)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
1.促进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有效履职,发挥在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中的主导地位。普遍设置乡镇(区域)农技推广机构,服务范围覆盖本县(市、区)全部乡镇;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数占农技推广机构核定编制总数不低于90%、在岗率不低于90%;全部乡镇(区域)农技推广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自有或由乡镇政府、主管部门解决),90%以上乡镇(区域)农技推广机构办公设施齐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财政全额保障率不低于95%,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足额保障基层农技人员工资待遇;90%以上乡镇(区域)农技推广机构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标识,制定服务网络图;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达到95%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达到70%以上。
2.各项目县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指导其他市场化农技推广服务主体开展推广服务,对其他市场化主体推广服务进行必要的监管。
3.支持有关项目县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探索农技人员通过提供技术增值服务获取合理报酬的新机制,加强绩效考评的新举措,强化队伍能力建设的新模式。此项工作另行安排。
(二)建设运行高效的示范服务载体。
1.围绕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示范展示农业重大品种、关键技术和种养模式等。每个项目县至少建设2个试验示范基地;试验示范基地土地租赁合同期不少于10年或拥有自主产权;规范基地运行管理,各项目县要制定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每个基地竖立“全国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标牌,载明试验示范基地名称、试验示范内容、技术负责单位、技术负责人等;每个试验示范基地年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不少于3项,开展观摩、培训次数不少于4次。
2.遴选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通过精准指导服务、组织交流观摩等措施,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每个项目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数不少于全县(市、区)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数量(包括种植业、畜牧兽医、农机、渔业农技人员,下同)的3倍,原则上每名在编基层农技人员固定指导3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建立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指导档案,对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全县(市、区)基层农技人员在一线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时间平均不少于100个工作日。
3.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便捷高效的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任务安排网络化、推广服务信息化、工作考核电子化。各项目县要结合实际对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工作进行专门任务部署;安装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的农技人员比例不低于80%,安装“中国农技推广APP”的农技人员中,每月填报有效信息2条以上的不低于80%。
(三)加强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
1.围绕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各示范县根据农业部、省农牧厅发布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要求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技术需求,制定年度农业主推技术遴选推介方案,遴选确定一批符合绿色增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要求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形成当地技术操作规范,落实到试验示范基地、农技人员和示范主体,依托试验示范基地对本县(市、区)40%以上的主推技术进行示范展示,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快速进村、入户、到田,全县(市、区)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
2.及时发布苗情、墒情、病虫害发生等农业公共信息,制定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高素质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建立分级分类培训机制,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技能培训。支持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中非专业和低学历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进行学历提升教育。
1.省农牧厅依托有关省级农业教学单位,为各项目县共计培训660名左右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时间15天(含)以上。
2.各项目县要制定基层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计划,使三分之一(含)以上的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其中异地培训(出县)基层农技人员数达到培训人员总数的30%以上(包括参加省级培训人数)。
3.各项目县对参加培训人员选拔程序要进行公开,对接受培训的基层农技人员全部建立培训档案,接受培训的基层农技人员对培训活动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五)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技推广联盟。
各项目县围绕地方农业主导产业需求,广泛集聚农业科技资源,构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市场化服务组织、农业乡土人才等广泛参与、分工协作、充满活力的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技推广联盟,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熟化2项以上,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2项以上,开展基层农技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活动2次以上,提出本县(市、区)产业发展对策建议3条以上。实现农业技术成果组装集成、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的无缝链接,提升农技服务效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四、经费补助范围及标准
依据各项目县农技人员数、耕地面积等因素(农技人员数来源于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耕地面积来源于《2016年甘肃农村年鉴》),确定各县(市、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建设、农技人员培训、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任务,根据承担的任务测算各项目县补助经费。
(一)基层农技人员下乡补贴:用于农技人员下乡开展技术指导的差旅费补贴,平均每名农技人员500元;
(二)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用于购买服务等支出,耕地面积100万亩以上的县每县5万元、50-100万亩的县每县4.5万元、20-50万亩的县每县4万元、20万亩以下的县每县3万元;
(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用于基地购买种子、农(兽)药、化肥、饲料、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每个基地5万元;
(四)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用于基层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微信群、QQ群等开展服务的数据流量补贴,每名农技人员500元;
(五)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用于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的差旅费、培训费支出,省级培训(15天以上)每人6000元、异地培训(5天以上)每人2000元、县级培训(5天以上)每人300元。
(六)农科教产学研推广联盟建设:用于农科教产学研推广联盟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熟化、试验示范、基层农技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活动等支出,每县5万元;
(七)工作经费:用于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工作考评等支出,按每名农技人员150元测算。
以上分项经费数额为测算标准,各项目县在保证完成项目各项任务、符合《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规定的前提下,各项经费可以统筹调剂使用,或用于农技推广方式方法创新。往年项目结余资金可整合到2017年项目资金中,用于项目各项工作的实施。
五、加大绩效考评力度
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客观公正地对2017年各项目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奖惩措施,确保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一)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以农技推广服务工作量、服务对象满意度、支撑主导产业发展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标准,制定《甘肃省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见附件4),继续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列入省农牧厅2017年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范围。
(二)创新考评方式方法。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绩效考评机制,通过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线下考评与线上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督查与抽样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各项目县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管理和考评。加大现场考评力度,增加现场考评评分在考评总成绩中的权重。年内省农牧厅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项目县开展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年底对50%以上的项目县进行现场考评。
(三)加强考评结果应用。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增强各级农业部门和农技推广单位的责任感,提高工作积极性。各项目县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任务安排、资金测算等紧密挂钩,进一步加大实施绩效所占权重。对各项目县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完成和实施成效进行优、良、中、差等四类定性评价,对评价优秀项目县给予通报表扬;对评价较差项目县提出整改建议,限期予以改进。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项目县农业部门要积极向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争取得到更进一步重视、出台政策文件、获得资金支持。农业部门作为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种植、畜牧兽医、渔业、农机等农业系统内部统筹协调,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最大效能。紧紧围绕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工作部署和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安排,狠抓任务落实。
七、加强总结宣传
各项目县要充分挖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模式,多渠道宣传农技推广工作成效,扩大社会影响,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营造更为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