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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7年河北省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试点项目及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0-31 16:34:38  

冀工信两化〔2017〕6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39号)以及《河北省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十三五”规划》(冀制强省〔2016〕1号)文件精神,培育基于互联网的平台化服务新业态,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跃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启动实施了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试点示范工程。按照《关于申报2017年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试点项目的通知》(冀工信外〔2016〕351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市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省厅研究和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唐山成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陶瓷工业云服务平台”等6个项目为2017年河北省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试点项目,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基于大数据的风电‘智慧舱’云平台”等2个项目为2017年河北省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重点跟踪项目(名单见附件1)。为进一步抓好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确保试点按时竣工,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项目所属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试点建设,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要按照试点建设进度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的日常检查督导,做好省厅与企业间的沟通协调,确保试点按时竣工,取得实效。

二、按时限抓好落实。一是各市局要根据本通知确定的目标任务(见附件2)指导试点企业编制试点实施方案,4月中旬前与省厅签订试点项目实施协议,并督导企业按照实施方案开展试点建设。二是各市局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指导企业抓好落实,确保项目在9月底完成建设。同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验后报省厅验收。三是各市局要加强对重点跟踪项目的指导,参照试点项目进行推动,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企业自愿原则提出验收申请,与试点项目一同进行验收。

三、加强资金管理。一是各市局要尽快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通知企业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办理试点项目补助资金拨付事宜。二是试点项目单位收到补助资金后,要设立单独会计明细科目,建立项目台账;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规范。三是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设备购置与改造、信息化软硬件购置、系统开发与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支出,验收时提供相关凭证。

四、做好绩效评价。一是各市局要指导试点企业完成项目绩效自评估报告,报省市财政、工信部门备案。二是各市局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进行总结分析,形成专题报告,于11月底前,联合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联 系 人:鲍漪澜  李  剑

联系电话:0311-87908731  87908721

邮    箱:ronghechu@126.com

附件:1. 2017年河北省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试点(重点跟踪)项目名单

    2. 2017年河北省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试点(重点跟踪)项目任务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3月15日

附件1

2017年河北省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试点

(重点跟踪)项目名单

    一、试点项目

    1. 唐山成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陶瓷工业云服务平台

    2. 河北新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基于互联网的电机系统服务云中心

    3.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水泥供应链云平台

    4.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大数据的远程医疗和健康管理云平台

    5.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云服务平台

    6. 唐山市佳源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钢材深加工供应链协同云平台

    二、重点跟踪项目

    1. 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基于大数据的风电“智慧舱”云平台

    2. 河北科潮线缆有限公司--基于互联网的碳纤维电地暖智能控制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