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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17年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编制支持名单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0-31 16:36:51  

冀工信企业函〔2017〕24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提升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编制水平,发挥好规划的引导作用,促进产业集群科学发展,省厅组织开展了产业集群规划编制项目筛选工作。经各县市局初审推荐、省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2017年支持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等10个产业集群编制发展规划(名单附后)。现就做好产业集群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

各级工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编制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编制发展规划作为推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基础性工程和引领产业集群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并纳入当地政府重点工作。要按照省厅印发的《河北省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南》(冀工信明传〔2015〕132号)确定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举措,强化协调督导,统筹推进实施,确保按照时间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二、要确保规划质量

各级工信部门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摸清产业和行业发展现状,准确把握发展态势,科学谋划空间布局。要借力京津等先进地区优势资源,共同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编制质量。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意见,组织高水平的专家团队,严密组织专家论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要及时上报规划文本

2017年确定的10个产业集群规划编制项目,请各市于9月25日前将经专家论证后的规划文本(纸质版和电子版)和专家论证意见报省厅备案。2016年确定的4个智慧建设试点产业集群,要加快组织开展规划论证工作,于4月20日前将经专家论证后的规划文本(纸质版和电子版)和专家论证意见报省厅备案。在各市组织规划论证时,请提前向省厅报告,届时省厅将派员参加。

附件:2017年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编制支持名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3月22日

附件

2017年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编制支持名单

    1. 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产业集群

    2.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3. 丰南陶瓷产业集群

    4. 滦南县钢锹产业集群

    5. 泊头市铸造产业集群

    6. 博野县橡胶输送带产业集群

    7. 清河稀有金属及合金刀具产业集群

    8. 馆陶县禽蛋产业集群

    9. 邱县棉纺产业集群

    10. 定州体育器材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