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科技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文件精神,促进全省农业科技园提质增效和规范管理,根据科技部《“十二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国科发农〔2012〕760号)要求,省科技厅制定了《省级农业科技园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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