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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保险保费等的法案》的执行令。就业保险和工业事故赔偿保险 [执行日期为2019年10月1日第44条至第54条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21-04-12 09:59:14  

44条(保险业代理机构) “公司,注册会计师劳动力从业者,或税务师会议由总统令规定的标准”第33条的法案的前半部分(1)是指下列人员:   <由总统修订第法令 925629201424>

 

1.获得主管行政机关的授权或许可,或者已进行注册等的法人。根据有关法规与该机构合作;

 

2,根据《公共劳动律师法》第5条注册的人,从事同一法第2条所指的职务至少两年;

 

3.根据《注册税务会计法》第6条进行注册并履行同一法第2条所述职责至少两年的人,并且已经完成了劳动和劳工部长规定的教育。

 

[本条完全由总统令第1号修订。922408 2010229]

 

第四十五条(允许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主的范围)(1)根据该法第5条,身为保单持有人的企业主可以将保险业务委托给组织,公司,经认证的公共劳动律师或税务会计师(以下简称“授予COMWEL授权的“保险业务代理机构”,以代表该法第33条第(1)款代表其从事保险业务。  <由总统令第3号修订 92562920141224日;总统令 1229455 2018331>

 

2)已删除。  <根据总统令第 1229455 2018331>

 

3)如果保险业务是由第(1)款所述的企业所有者委托或保险业务委托终止的,则有关保险业务代理机构应在委托保险业务之日起14天内向COMWEL报告该事实。终止。

 

[本条完全由总统令第1号修订。922408 2010229]

 

第四十六条(受委托的保险业务范围)根据该法令第三十三条第(1)款的下半部允许委托给保险业务机构的业务范围如下:

 

1.关于薪酬总额的报告等 该法第16-10条中提到的内容;

 

2.估计保险费和最终保险费的报告;

 

3.与被保险人的就业保险资格管理有关的业务;

 

(四)关于保险关系形成,变更或者终止的报告;

 

5.其他任何与保险有关的业务,企业主必须向当地劳工办公室或COMWEL报告。

 

[本条完全由总统令第1号修订。922408 2010229]

 

第四十七条(保险业务机构的授权)(1)如果打算根据该法令第三十三条第(2)款的规定,代表企业主开展保险业务,则有关人员应提交授权书,说明该业务的详细情况。业务,要委派的区域等 提交给COMWEL,并随附以下文件:   <由第9号总统令修订 925629201424>

 

1.如果该人是第44条第1款所指定的公司:证明该人已获得主管行政机关的授权或许可或已提交注册等文件的副本。在这样的机构;

 

2,如果该人是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或第三款规定的个人:证明该人属于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或第三款的文件副本;

 

3.如果该人是公司或组织:相关的公司章程或细则的副本;

 

4.与企业主订立保险业务委托合同时将使用的规则副本(以下称为“委托保险业务管理规则”)。

 

2)委托保险业务的管理规则应包括以下事项:

 

1.委托保险业务管理以及终止该委托的程序;

 

(二)管理保险业务的方法和程序;

 

(三)有关保险业务机构记账的方法和程序;

 

4.与被保险人的就业保险资格管理以及与受产业事故保险的雇员的雇佣关系的管理有关的事项;

 

5.关于报酬和保险费总额以及支付这些费用的负债的事项。

 

3)如果公司或组织打算根据该法令第33条第2款被授权代表业主从事保险业务,则其公司章程,细则等。应当指明该公司或组织可以代表企业主开展保险业务。

 

4)该法第33条第3款的“总统令规定的事项,例如授权下放的地区”是指:

 

1.需委派的区域;

 

2.委托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5)保险业代理机构打算更改根据该法第33条第3款授权的任何事项时,应在打算更改此类事项的日期的前7天向COMWEL提出授权申请;如果打算终止根据该法第33条第(4)款委派的业务,则应在打算终止该业务的日期前30天向COMWEL报告终止。

 

[本条完全由总统令第1号修订。922408 2010229]

 

第四十八条(撤销保险代理机构的授权)(1)如果保险代理机构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COMWEL可以根据该法令第33条第(5)款撤销其授权:根据第1款,其授权应被撤销:

 

(一)保险经营机构以欺诈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授权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的,保险业务代理机构中止保险业务至少两个月的;

 

(三)保险经营机构以欺诈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经营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保险业务机构违反法规或者不遵守法规发布的命令的其他情况。

 

2)根据第(1)款撤销对保险业务代理人的授权后,COMWEL应立即将撤销权通知撤销的保险业务代理人和向其委托保险业务的业主。

 

[本条完全由总统令第1号修订。922408 2010229]

 

49条(听证会)如果COMWEL打算根据该法令第33条第5款撤销其对保险业务代理机构的授权,则应举行听证会。

 

[本条完全由总统令第1号修订。922408 2010229]

 

第五十条(保险经营机构的通知)保险经营机构收到通知等的情况 在根据该法第34条支付了根据该法可收取的任何保险费和其他款项时,应立即将此事实通知相关企业所有者。

 

[本条完全由总统令第1号修订。922408 2010229]

 

51条(保持等图书由保险业务代理)(1)保险业务机构应编制并保持下面书至少三年,根据该法第36条:   <号总统令修订 925629201424>

 

1.有关委托保险业务的每个业主的托收业务管理的书;

 

2.删除;  <根据总统令第 925629201424>

 

(三)除托收业务以外的保险业务管理书籍,如保险业务报告和有关文件;

 

(四)保险代理机构与业主之间的保险业务委托文件;

 

5.6.删除。  <根据总统令第 925629201424>

 

2)第(1)款规定的任何文件均可作为《电子文件和交易框架法》第2条第1款中定义的电子文件保存。  <由总统令第3号修订 八月24076 2012331日。>

 

[本条完全由总统令第1号修订。922408 2010229]

 

52条(对保险业务机构的补贴)(1)根据该法第37条,COMWEL可以向保险业务机构授予以下任何补贴(以下简称为“替代执行保险业务的补贴”):

 

1.由正规劳动者不足30人的企业主委托保险业务的代理人缴纳保险费和其他应收款的,有关补贴(以下简称“代收业务代办补贴”) ;

 

(二)正规职工人数少于30人的企业主委托保险业务经营保险业务的,负责管理被保险人的工伤保险或工伤保险等,并报酬总额的保险业务(以下称为“被保险人的替代管理等补贴”);

 

3.正规雇员少于30人的企业主委托保险业务代理的保险业务机构报告形成了劳保保险或工伤保险的保险关系的,有关补贴(以下简称“补贴”)便于申请”)。

 

2)考虑到委托保险业务的企业主过去的保险费和其他应收款的过往支付业绩,应按照就业和劳动大臣确定的标准给予替代执行保险业务的补贴,他/她的业务规模,过去被保险人的管理业绩,例如获得和没收被保险人身份,下放期限等;但是,代收代办业务的补贴每半年给予一次,代管业务的补贴等。被保险人和为便利申请而提供的补贴应每季度发放一次。  <由总统令第3号修订 23466,十二月 201130>

 

3)如果保险业机构根据该法第33条第(4)款在保险年度内报告停业,则应根据第(2)款所述的保险费和其他应收款的过往支付业绩进行计算根据过去半年中从相关半年的第一天到终止日期所在的季度的中间月份的第15天之间支付的保险费和其他应收款款;但是,根据该法第28条对违约行为进行处置时,由相关业务所有者委托保险业务支付的金额应排除在其中。

 

4)第(2)款所述的授权期限应自相关保险业务机构根据第45条第(3)款向COMWEL报告保险业务授权之日起计算。

 

5)保险业务代理机构打算收取替代执行保险业务的补贴时,应在最后一天之后,按照《劳动和劳动部条例》的规定,向COMWEL提出支付此类补贴的申请。截止到终止之日,如果已经根据该法案第33条第(4)款报告了每半年的停业,则用于替代执行托收业务的补贴,以及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天之后,用于补贴替代管理等 被保险人和补贴,以促进申请。  <由总统令第3号修订 23466,十二月 201130>

 

[本条完全由总统令第1号修订。922408 2010229]

 

第五十三条(对保险业务机构补贴的限制)(1)保险业务机构在代收保费和其他应收款项方面蒙受任何损失的,COMWEL可以减少代为执行代收业务和代管管理的补贴,等等。被保险人的损失的等值金额。

 

2)保险业务代理机构至少两次未能遵守职业介绍机构主管因疏忽提交报告等而发出的更正令。在获得或没收就业保险的被保险人身份时,COMWEL应减少对替代管理等的补贴。此类保险业务代理机构的被保险人比例为50/100;保险业务代理机构至少有三次不履行的,COMWEL不得给予替代管理等补贴。被保险人到该保险业务代理机构。

 

[本条完全由总统令第1号修订。922408 2010229]

 

第五十四条(代办保险业务的轴承补贴)(一)代办托收业务的补贴,应当由就业保险基金和工伤赔偿保险和预防基金承担,并由就业保险和工伤事故承担。由委托保险业务的业主支付的保险金额。

 

2)申请便利化补贴和替代管理补贴中的每半等。被保险人的,应由就业保险基金和工业事故赔偿保险和预防基金承担:但前提是,如果相关业务仅限于就业保险或工业事故保险,则所有此类补贴均应由就业保险基金承担。或工业事故赔偿保险和预防基金。

 

[本条完全由总统令第1号修订。922408 2010229]

 

54-2(数据对象的范围,以请求提供)在第40条的该法的前半部分(1)“通过总统令数据规定的”是指任何以下的:   <号总统令修正 26302,六月。201511日;总统令 26809,十二月 201530月;总统令 628161日。201727; 总统令 1229455 2018331>

 

1.工作场所报告数据;以及《国民健康保险法》所提及的雇员投保的每月保险金的数据;

 

2.工作场所投保人报告的数据;以及有关《国家养恤金法》中规定的每月养恤金缴款的数据;

 

3.《增值税法》所指的商业登记数据;

 

4.《私立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养恤金法》所提及的参加私立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养恤金计划的人的数据;

 

5,《森林资源创造和管理法》所指的有关砍伐立木,提取或收集林产品的许可数据和报告;

 

6.消防系统安装业务登记资料;以及《消防系统安装商业法》中提到的消防系统安装过去的性能数据;

 

7.《渔民和渔船事故赔偿保险法》所提及的渔船船员意外事故赔偿保险保单持有人的数据;

 

8.电气建筑业注册资料;以及《电气建筑业务法》中提到的电气建筑工程过去的绩效数据;

 

9.《电子采购利用和促进法》所指的与合同有关的信息中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数据;

 

10.与建筑项目有关的数据,在《国家作为缔约国的合同法》所指的合同结果的报告数据中;

 

十一,信息通信建设业务登记数据;以及《信息和通信建设业务法》中提到的信息和通信建设工作的过往表现数据;

 

12.《居民登录法》所指的居民登录数据;

 

13.收取保险费或其他可收回款项所需的数据,例如工程机械登记册的核证副本,以及《工程机械管理法》所指的有关工程机械业务注册的数据;《建筑法》所指的建筑登记册的认证副本;《机动车管理法》所指的机动车登记簿的核证副本;以及《空间数据的建立和管理法》所指的场地包裹登记册和森林地区包裹登记册的核证副本;

 

14,验证保险关系的形成和终止以及征收,收取和结算保险费所需的数据,例如建筑业务注册数据,业务终止或转让报告的数据以及过往业绩的数据《建筑业框架法》中提到的建筑工程;有关建筑许可或建筑报告的数据,有关建筑工程开始的报告的数据,有关建筑许可的撤销的数据以及《建筑法》所指的建筑物使用许可的数据;

 

15,验证保险关系的形成和终止,雇员的薪酬以及有资格获得就业保险费补贴的对象的数据,例如所得税预提报告,工资和薪金报表中的全球收入数据薪金收入,全球所得税税基的初步和最终申报表,以及《所得税法》所指居民的商业收入支付表中指定的特殊就业类型人员的商业收入数据;《公司税法》所指标准损益表中的报酬数据;以及《增值税法》所指的一般应纳税人的增值税报告中的计税基础报表中的总额数据;

 

16.《地方税法》所指的财产税数据;

 

17.根据《公职人员养恤金法》为公职人员养恤金投保的数据;

 

18.根据《住房法》提供的关于房屋建筑商的登记数据和房屋建筑工作记录;

 

19.根据《文化遗产维护法》,有关文化遗产修复业务实体的注册数据和文化遗产修复记录;

 

20.以下任何数据均需用来验证保险关系的形成和终止以及征收保险费:

 

a)《社会福利服务法》第2条第3和第4款所定义的社会福利基金会和社会福利设施的数据,以及有关雇员的数据;

 

b)《社会服务使用和凭单管理法》第2条第4款所定义的社会服务提供者及其雇员的数据;

 

c)《儿童保育法》第2条第3款所定义的儿童保育中心的数据,以及该法第2条第5项所定义的婴儿保育教师和工作人员的数据;

 

d)根据《国家基本生活保障法》第15条从事自力更生劳动的人的数据。

 

[本条由总统令第1号新插入。25047,十二月 20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