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确保“三农三牧”领域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各项工作在法治框架下运行,圆满达成2024年法治建设目标任务。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多次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自治区农牧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10月31日邀请内蒙古党校教授专题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第31次党组会上再次传达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要求厅系统干部职工要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全面落实法治中国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自治区方案举措任务。年初,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涵盖18项具体举措,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将“法治保障”纳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与“三农三牧”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三)加大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两个专项党内法规纳入党委一号文件督查工作。2024年,我厅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不断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在《基地专班动态信息》、农牧厅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开设专栏,刊登各盟市、旗县(市区)2024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思路举措。修订完善自治区2024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有力加强了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四)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是否能够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纳入我厅对考察对象重点考察了解的内容。同时,要求厅属单位也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如自治区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职级晋升工作方案》将“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作为晋升人选的必备条件。
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厅党组书记、厅长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将中央、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厅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专题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18项重点任务,部署推进立法执法普法、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舆情处置等具体任务和行政决策。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应诉案件集体会商、律师专家研讨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复杂敏感案件,2024年我厅涉及2件行政应诉案件全部胜诉,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无行政复议案件。
三、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扎实推进地方性法规的制修订。年内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公布《内蒙古自治区黑土地保护条例》、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报送2025年立法审议项目2件,立法调研项目3件。
(二)实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我厅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决策强调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到年初公布目录,年中跟踪程序进展,年末督察考核落实情况。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4—2027年)》《内蒙古数字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规划(2023-2025)》2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100%。此外,我厅在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重视合法性把关,法规处负责人列席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会签业务处文件,法律顾问参与行政管理咨询论证已成为常态,全年对深化农垦改革、培育壮大农副食品加工业等各类政策措施、意见方案,出具合法性说明73件,公平竞争审查58件。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各类行政管理、决策类会议100余次,对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政府采购及签订合同、战略合作协议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140余件。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备案完成率100%。
(三)全面推进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农牧业重点领域执法,组织开展“绿剑护粮安”、黄河禁渔、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农涉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全区共立案891件,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主体、自然人891个,移送司法机关12件,罚没款1013万元,挽回损失1377万元,有力维护了农牧民群众合法权益。组建自治区级执法师资库,组织开展全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竞赛。开展2024年度全区农牧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查案卷33卷,择优向农业农村部推送5卷。举办全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线上培训班10期,累计培训4300人次。
四、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围绕乡村振兴、耕地保护、种业提升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党组2024年度学法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民族团结法律法规、涉农法律法规、行政复议法等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中学习和党员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全年举办“农牧大讲堂”、法治专题讲座共9场,邀请专家、律师为全厅公务员及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深度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法治内容。为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事业单位发放《粮食安全保障法解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读本,不断树牢厅系统法治思维。
(三)依托多种形式开展普法。以重要普法时间为依托、群众需求为导向,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主题普法活动。通过进农村牧区、企业、包联社区进发放普法宣传图册、提供法律咨询、走访座谈、执法告知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重点法律法规规章。在中国农民丰收节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涉牧法律法规。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讲座、开展“宪法进农村牧区”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在“民法典宣传月”广泛开展“法治进农村”等学习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好“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深入包联社区和包联村发放民族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开展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此外,我厅还联合盟市深入乡村,社区,广场,屠宰企业,农药、饲料、兽药等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门店,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牲畜交易市场等场所,累计开展法律宣讲100余次,发放宣传册5100余册。
(四)培育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联合培育工作,与司法厅联合举办《“八五”普法大家谈》直播访谈节目6期,奔腾融媒每期观看量均超8万次。联合自治区妇联组织全区“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配合承包全国“巾帼普法乡村行”示范活动。截至目前,全区已备案学法用法示范户首次过万达10402户。
五、持续优化农牧领域营商环境
(一)强化宣传引导。党组书记积极参与《讲诚信 守信用》盟市(厅局)长栏目专访,分享诚信建设思路和实例,在奔腾融媒上的播放量达16万次、8万多人次点赞。
(二)创新信用核查机制。对涉及资金项目、评优评先、职务晋级晋升等重大事项实行信用信息核查,彰显诚信价值导向。
(三)建立“开门纳谏”助企纾困机制。主动了解并帮助解决200家涉农涉牧经营主体存在的困难问题。《自治区农牧部门改善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调查报告》被内蒙古党委政研室《决策研究》(第27期)和《内蒙古工作(第311期)》刊发。
(四)深化政务改革。缩减14项审批(核)时限,优化27项审批流程。推动153项政务服务全部入驻大厅。编制完成368项行政许可标准化实施规范,146项办事指南,完成率100%。《创新“上下联动办”新路径 饲料生产服务走新更走心》入选第二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2024年法治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
(五)强化招商引资。招商引资农牧领域项目810个,总投资达1660.44亿元,到位资金253.14亿元,为一产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厅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没有设立专项经费,法律宣传覆盖面不够广;规范基层执法的指导督促力度还需深化。
下一步,农牧厅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做好以下7方面工作。一是配合自治区人大、司法厅做好2025年涉农涉牧立法调研、立法审议工作。结合工作重点,制定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压实厅系统普法责任。二是做好前置法治保障服务。强化对上报请示建议类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类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行政决策、行政管理的前置法治审核。三是持续强化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对培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落实,通过业务培训、比武练兵、交叉执法、专家指导、师资培养等,帮助基层队伍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四是统筹谋划培育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5年底全面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五是优化政务服务效能,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十公示”信息归集,完善信用信息核查工作。六是优化审批流程。查找行政审批过程中可以缩减办理时间,提升服务能力的改进点,从加强中介服务事项管理和缩短特殊环节期限入手,组织有关处室对相关程序进行优化,进一步提高办事群众满意度。七是持续优化农牧业法治营商环境。全力以赴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我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重大任务、奋力谱写“三农三牧”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