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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林业厅 关于开展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84号)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25-05-28 16:55:46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林业厅 关于开展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84号)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028649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林业厅 关于开展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84号)
发文字号: 桂农厅发〔2020〕84号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08日

各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根据《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73号)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为做好2020年我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中国特优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主导品种选择。各地要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对重点品种(类)和区域布局的总体要求为指导,立足本地产业发展实际,以市场为导向,在特色粮经产品、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林特产品等五大类重点品种(类)中,自主选择特色主导品种申报。列入粮食生产功能主产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产品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创建主体明确。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优先支持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申报创建,对国定贫困县创建条件和认定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三)申报基本要求。拟申报的中国特优区,应符合《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标准》(农市发〔20178号)中的创建条件,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是特色农产品优势明显。产业资源特色鲜明、品质优势明显、生产历史悠久,是当地前三大特色农林主导产业之一。产品市场认可度高,特色主导产品产量、规模在全国县级行政区位居前列,在国际上具有较强代表性和竞争力,具备全国第一,世界有名特色产业的基础条件。其中,大宗粮经产品、园艺产品: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小品种5万亩以上;畜产品:生猪年出栏100万头以上,家禽3000万羽以上,肉牛(羊)5万头以上;水产品:2万吨以上,具备同类品种全国前列的水平。

二是市场培育和品牌建设有力。主导产业获国家地理标志认证登记,持有单位为公益机构,在全国的品牌知名度高、美誉度好、影响力广。

三是绿色食品认证有突破。主导产业要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认证。承诺未来1年内主导品种按绿色食品标准管理生产达到60%以上,3年内60%主导品种通过绿色食品认证。

    四是推进措施务实具体。地方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特色产业发展,推荐品种应当是今后所在市、县(市、区)央视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宣传的优先品种,并承诺每年整合相应资金,重点用于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区域公用品牌专业策划和宣传等方面,强力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

五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政策要求。特色农产品种养要符合农业、森林、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法律法规,以及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要求。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组织。各市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各县(市、区)申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具体由市级农业农村局审核遴选,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统一上报。

(二)申报数量。各市在综合考虑本市所辖县(市、区)特色优势产业在全国同级行政区域规模和影响力,择优推荐1个项目上报(含林业),多报不受理。

(三)申报材料。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主体需填写《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2020年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基础数据表》《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34),并提供创建工作方案及证明材料。各市请于20206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8份(要求装订成册并编制页码)及电子版统一报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上报品种需经所在市人民政府同意。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弃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沟通协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二)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标准》和《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203号,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推荐,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对数据不实、材料不全或滞后报送的将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按时报送材料。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相关单位要迅速开展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数量推荐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

(四)加快推进已获批项目建设。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今年将对2017年下达的第一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项目进行监测评估。各项目县于20201215日前将项目发展情况监测评估表及总结报到我厅,经我厅审核合格后方能登录农业农村部网站申报评估。请各市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各项目县查漏补缺,加快项目建设,力避因评估不过关被摘帽的事情发生。凡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县,将在县域经济考核中扣分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联系人:陈婧,联系电话:0771-2182553,电子邮件:gxnyscc@163.com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邮编:530021;自治区林业厅联系人:董涛,联系电话:0771-6783763

附件:1.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203号)

2.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

3. 2020年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基础数据表

4.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信息汇总表

5.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情况监测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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