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政策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名称
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
申领对象
单位和个人
到现场次数
0
扶持形式及内容
资金支持
受惠内容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6元。
受理条件
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到期且符合国家生态公益林条件但是未纳入公益林补偿范,且实有保存的公益林地。
申报时间
2021-12-01至2025-12-31 23:59:59
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资源股王工
联系电话:0771-3258950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特别说明
无
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林规〔202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