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山东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第七批)的通知
鲁科便函〔2025〕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同意向济南赛福实验动物养殖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发放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附件: 2025年山东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名单(第七批) 附件下载: 2025年山东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名单(第七批).doc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