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屠宰是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需求的重要民生产业,做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事关公共卫生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保障上市肉品质量安全,促进杭州市畜禽屠宰行业向规范化、规模化、现代化、品牌化和信息化发展,提高生产效益和管理效率,全面提升我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水平,规范和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4〕1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和任务
(一)贯彻落实2014年以来省、市有关家禽定点屠宰、杀白净膛上市工作要求,推进我市家禽定点屠宰、杀白净膛、规范上市工作,保障杀白禽质量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维护家禽屠宰企业正常运转,提升家禽屠宰企业规范化生产水平,家禽屠宰场(点)杀白净膛上市率达到100%。力争2017年全市杀白净膛禽屠宰量比上年增长40%以上,达到1000万只。
(二)促进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家畜定点屠宰企业冷链运输体系建设,提高上市肉品质量,保障肉品的有效供给,确保从屠宰环节到市场环节肉品的卫生安全,让市民真正吃上放心、安全肉。力争2017年屠宰场出厂畜产品冷链运输率提升10%以上。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家禽定点屠宰企业扶持项目
根据《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设区市主城区家禽杀白上市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主城区自2014年7月1日起,实行家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屠宰企业积极响应号召,配合政府推进家禽定点屠宰工作,但因市民消费观念滞后、家禽屠宰制度不统一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因素影响,家禽定点屠宰量一直远低于生产能力,特别是实行杀白净膛以来,屠宰量急剧下降,我市6家政府认定的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多数亏损,生产经营难以为继。
本项目是为贯彻落实2014年省、市有关家禽定点屠宰、杀白净膛上市工作要求,维护家禽屠宰企业的正常运转,不断推进我市家禽定点屠宰、杀白净膛、规范上市工作,保障杀白禽质量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根据浙江省农业厅等6部门《深化推进家禽净膛“杀白”上市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浙农专发〔2016〕73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至2019年,每年对我市开展家禽屠宰杀白净膛业务的家禽屠宰企业进行财政资金扶持,以帮助企业渡过特殊难关。
(二)家畜屠宰场冷链运输扶持项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农业部门的畜禽屠宰管理职能,经调查摸底,当前我市家畜屠宰企业冷链运输车辆不足,肉品从屠宰企业运输至市场环节过程中,存在质量安全风险。本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提升我市家畜定点屠宰企业冷链运输体系建设,提高上市肉品质量,保障肉品的有效供给,确保从屠宰环节到市场肉品的卫生安全,让市民真正吃上放心、安全肉。
对全市18家家畜定点屠宰企业(其中生猪屠宰场17家,肉牛屠宰场1家)新购置肉品冷链运输车进行财政资金补助,促进肉品从屠宰环节到市场流通环节规范运输,提高上市肉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项目资金分配因素和权重
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项目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具体“因素”包括:
(一)家禽定点屠宰企业扶持项目
1、产业发展状况(30%);
2、供应地域范围(20%);
3、净膛禽产品生产供应量(50%)。
(二)家畜屠宰场冷链运输扶持项目
1、产业发展状况(30%);
2、供应地域范围(30%);
3、购置冷链运输车吨位量(40%);
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以上因素,确定项目实施区、县(市)资金指标分配方案, 联合行文将资金下达至各区、县(市)财政局。
四、项目和资金管理
1、各地要高度重视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全年生产杀白净膛禽
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落实专人,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汇总上报数据。同时,要严格把关,仔细核查报表数据的真实性,避免事后补报和集中突击上报,相关原始材料应长期保存,以便随时接受财政、农业部门的监督检查。
2、各区、县(市)农业局应根据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全年实际生产量和家畜屠宰企业冷链运输车实际配置情况确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项目补助经费用途、对象和数量。各区、县(市)财政局要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并按核定的数量和金额及时将补偿金按规定拨付给有关对象。补助相关原始资料存区、县(市)农业(畜牧)部门备查。
3、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骗取、滞留财政补助资金;要做好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绩效分析,加强档案管理,并接受杭州市财政、审计和农业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方案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