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切换】 国际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项目公示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拟列为医养结合示范典型养老机构的公示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22 16:24:27  

为推动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融合发展,省民政厅商省财政厅决定,2017年,使用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示范性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按照《陕西省民政厅关于上报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示范典型的通知》要求,经各市、县(区)遴选上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审核拟确定西安市阎良区德瑞养老院等26家单位为医养结合示范典型养老机构(名单后附)。

以上公示的示范性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依法取得了民政部门、卫生部门颁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并依法办理了相应的登记手续,具备开展医疗康复服务的设施和能力,为广泛接受监督,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4日-11月20日。在此期间,如对拟确定机构有异议,可以向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和省财政厅综合处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了解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电话: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029-63917569

省财政厅综合处

029-87623005;传真:029-87611703


附件:医养结合示范典型养老机构公示名单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附件:医养结合示范典型养老机构公示名单.docx】已下载1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