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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6年中央蝗虫统防统治补助项目实施方案.doc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02 10:46:14  

为实施好中央蝗虫统防统治补助项目,有效预防控制农区蝗虫危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贯彻落实“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的理念,实行“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突出主要作物、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大力推进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全面提升农区蝗虫应急防控能力和科学防治水平,有效预防控制虫情发生、蔓延危害,确保飞蝗不起飞成灾,土蝗不扩散危害,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补助内容

(一)统防统治范围。东营、滨州、济宁、菏泽、济南、枣庄、潍坊、泰安、德州等9个有蝗市统防统治面积110万亩次,应对突发性高密度蝗片面积10万亩次。

(二)补助重点。重点用于东亚飞蝗滋生区和重发区,实施应急防治、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

(三)补助标准。蝗虫防治每亩次补助5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病虫源头区和重发区实施应急防治、统防统治所需药剂(包括绿色防控产品)、药械购置和作业补助。

(四)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实施重大病虫应急防治、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

(五)补助方式。补助方式可采用物化补助或者资金补助。采取物化补助的,除应急防控紧急救灾,由省统一采购所需药剂统筹使用外,农业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统一采购工作,认真核实防治任务和相关服务协议,确保相关物资在作业前兑现到位。采取资金补助的,严格核实统防统治实施面积,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三、组织实施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强化宣传,确保补助项目落实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和行政推动。按照“突出重点、适当集中、确保效果”的原则,因地制宜细化工作任务和资金安排,明确具体实施区域、操作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方式等内容。请各市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市级实施方案分别报送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

(二)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绿色防控生态、环保、安全的优势,大力扶持开展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各级植保部门要积极提供病虫情报、农资信息服务,加强高效低毒农药推荐和科学用药等技术指导,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防治效果。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下达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挤占、挪用。加强物资采购监管,确保质量。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级农业、财政部门要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于2016年7月31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