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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举办《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15 16:44:52  

       2017年12月6日,国土资源部举办《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简称《政策意见》)新闻发布会,就《政策意见》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作了说明,并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庄少勤、国土资源部总督察办副主任孙雪东、国土资源部耕地司副司长刘明松、国土资源部利用司副司长陈国庆、国土资源部扶贫办主任刘晞出席发布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并要求深入实施东西部的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根据中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作出了部署。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实施意见》要求,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进一步解放思想,翻箱倒柜、倾囊相助、挖地三尺,打破条条框框,注重听取各方意见,尤其是基层的意见,邀请了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以及所在省(区)有关代表进行座谈,对接深度贫困地区发展需求,制定出台《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并于2017年11月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提出,要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政策。
       一是完善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科学安排深度贫困地区各类各业用地,足额保障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用地。

       二是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省份之间可以流转交易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相关省份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增减挂钩拆旧区,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复垦。

       三是创新土地利用政策。旅游项目中的自然景观及为观景提供便利的非永久性附属设施、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在不破坏生态、景观环境,不影响地质安全,不影响种植、养殖等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按原地类认定,按现用途管理。

       四是完善耕地保护措施。允许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对农业生产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仍按耕地管理。省域内和国家统筹耕地占补平衡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地区。

       五是实施用地审批特殊政策。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可以边建设边报批。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用地预审。

       六是支持申报地质公园。

       为了确保《政策意见》的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国土资源政策助推脱贫攻坚的积极作用,下一步,国土资源部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十分繁重,时间也比较紧。所以要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人员培训,跟踪指导,帮助深度贫困地区用好用足用活国土资源扶持政策,全面及时地落实各项支持措施,切实发挥政策效益,同时我们尽可能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二是加强实施监管,严格控制政策实施范围,严格落实保护耕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制度,严格防范廉政风险,防止扩大政策适用范围,防止资源的粗放利用和环境破坏,防止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三是深化调查研究,要结合十九大要求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调研,及时掌握地方的困难和需求,总结地方的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国土资源的支持政策,保证政策的实施效果,促进深度贫困地区早日脱贫,并且持续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