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4年2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18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省人民政府决定:
《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