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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库 > 地方政府规章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合肥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5-07-20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下列三件规章:
一、合肥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1号)
二、合肥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14号)
三、合肥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16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