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切换】 国际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库 > 地方政府规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城市自来水厂地下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5-07-20
  为维护法制统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2项规章:

  一、《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1996年5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5号令公布)

  二、《北京市城市自来水厂地下水源保护管理办法》(1986年6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82号文件公布,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