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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进口美国华盛顿州苹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数据提供:北大法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


关于进口美国华盛顿州苹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总检植字〔1994〕10号)



进一步合作,目前已完成了指定包装厂、统一包装标志等后续工作,现将有关问题具体通知如下:
 一、从1994年6月10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美国华盛顿州苹果输入中国。
 二、进口单位在签订购货合同之前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合同中要列入我国的检疫要求,即输入的水果必须符合中国的植物检疫规定和“美国华盛州苹果输华的植物卫生条件”。
 三、进口的苹果必须经指定的包装厂(附件1)包装,从北京、天津、大连、上
海、广州等指定口岸直接进口,不得从香港或其它国家或地区转口输入。进口时必须带有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APHIS)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
 四、目前同意输入的华盛顿州苹果仅限Red Delicious和Golden Delicious二个
品种。
 五、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对进口的美国华盛顿州苹果的检疫程序如下:
  1.核对封箱标志;
  2.核对包装厂名及注册号;
  3.核对品种;
  4.开箱常规检疫。
 附件1:美华盛顿州输华苹果包装厂名单
 附件2:进口华盛顿州苹果的包装标志及说明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美华盛顿州输华苹果包装厂名单.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