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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安徽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数据提供:北大法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安徽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5]80号)


安徽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统一提高至每吨2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