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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辽宁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失效]
发布人:春秋智谷
【数据提供:
北大法宝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辽宁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6]138号)
辽宁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2.8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