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切换】 国际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库 > 部门规范性文件

商务部关于下达2013年下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数据提供:北大法宝

商务部关于下达2013年下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的通知

(商贸函[2013]409号)


江苏、山东、广东、广西、深圳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商务部2008年第4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参照港澳市场需求和内地有关企业近年出口情况,商务部制定了2013年下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下达配额仅限于对香港、澳门市场出口,严禁企业以任何形式将上述粮食制粉转口至其他国家和地区。如有违规,商务部将取消其配额及今后的配额分配资格。

二、有关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应按照《商务部关于加强供港粮食及其制粉出口管理问题的通知》(商贸发[2008]59号)和《商务部关于加强供澳门粮食及其制粉出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商贸发[2008]369号)的要求,加强对出口合同等的审核,并在有关出口许可证备注栏内加注"限于出口至香港,不得转口"或"限于出口至澳门,不得转口"。

三、请将上述配额分配情况通知有关企业,并密切跟踪、及时报告配额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附件:2013年下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商 务 部
2013年6月30日

附件 2013年下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表1:对港澳地区小麦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单位:吨
序号企业名称配额数量
小计香港澳门
1常州唐金进出口有限公司 10 10
江苏省小计 10 10
2烟台台华食品实业有限公司 1,745 1,745
3山东玉皇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40 40
4济南德瑞兴商贸有限公司 10 10
山东省小计 1,795 1,795
5佛山市三水丰顺食品有限公司 11,255 11,000 255
6鹤山东坡面粉有限公司 3,305 3,305
7肇庆市福加德面粉有限公司 9,550 9,550
8中山新纪元面粉有限公司 1,237 1,075 162
9广东金禾面粉有限公司 385 385
广东省小计 25,732 25,315 417
10深圳市面粉有限公司 4,320 4,320
11深圳南海粮食工业有限公司 5,669 4,330 1,339
12大成食品(蛇口)有限公司 730 730
13蛇口南顺面粉有限公司 38,594 36,050 2,544
深圳市小计 49,313 45,430 3,883
总计 76,850 72,550 4,300


表2:对香港大米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单位:吨
序号企业名称配额数量
1梅州市广金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1,500
广东省小计 1,500
2广西梧州易丰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计 200
3总计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