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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召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动员大会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数据提供:北大法宝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召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动员大会的通知

(财会办[2013]2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部于2012年11月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控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内控规范》的有关规定,确保《内控规范》如期施行,我部定于2013年7月19日上午9:30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召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动员大会”。会议时长约90分钟。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财政部等部门领导就贯彻实施《内控规范》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内部控制试点单位等有关方面代表作经验介绍。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财政部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设置主会场(C楼二层大讲堂)。主会场的参会人员来自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每个单位请派一位司长和一位处长参会。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统称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设置分会场。各财政厅(局)根据本地视频会场的规模比照主会场参会人员构成情况自行确定并邀请参会人员。同时,鼓励在视频会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本次视频会议扩大至市、县财政部门,并由其比照主会场参会人员构成情况邀请相关人员参会。如果受视频会场条件限制无法将本次会议传输至市、县财政部门,请各财政厅(局)将本次会议的音像资料通过适当方式提供给市、县财政部门,并由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和贯彻落实。

三、其他事项

(一)请在主会场参会的各单位于2013年7月16日前将填好的报名回执(见附件)传真至财政部会计司。

(二)请主会场各参会代表在当日自行前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地址是:北京顺义天竺开发区丽苑街9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常琦

联系电话:010-68552531

传真:010-68552529,010-68552548

财政部办公厅
2013年7月11日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动员视频会议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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