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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9号--关于2015年度、2016年度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布人:春秋智谷 

【数据提供:北大法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39号)



关于2015年度 2016年度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201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