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粘胶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2]第39号)有关规定,2014年继续开展粘胶纤维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4年企业准入公告申请工作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认真组织本地区(单位)申请企业按时填报《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材料。
2、对2012年已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复查工作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已公告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对照公告申请书和反馈意见表等内容,填报《已公告粘胶纤维生产企业自查情况表》(见附件2),并出具审核意见。
3、时间和要求
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及企业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填写审核意见,于2014年10月31日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一式两份)和复查企业的《已公告粘胶纤维生产企业自查情况表》(一式两份)报送我部(消费品工业司)。相关材料电子版可在我部网站下载。
联系人:陈新伟
电话:010-68205661
传真:010-66027178
邮箱:chenxinwei@miit.gov.cn
附件1:《粘胶纤维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附件2:《已公告粘胶企业自查情况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4年7月30日
附件2、
已公告粘胶企业自查情况表
表1、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
详细地址 |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法人代表 | | 邮箱地址 | |
原有生产能力: (万吨) | | 准入公告后新增生产能力: (万吨) | | 现有生产能力: (万吨/年) | |
其中单线产能 | | 新增单线产能 | |
上年产品产量 (万吨) | | 其中差别化产品品种、产量 (万吨) | |
上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 |
上年度利润总额(万元) | |
企业资产总额 (万元) | |
备注:以上数据取2013年数据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企业传真:
表2、 自查情况表
项目 | 情况 |
一、资源消耗情况: | |
1、综合能耗: | (吨标煤/吨纤维) | 同比增减: % |
电耗: | (千瓦时/吨纤维) | 同比增减: % |
汽耗: | (吨标煤/吨纤维) | 同比增减: % |
新鲜水耗: | (吨/吨纤维) | 同比增减: % |
2、新增产能能耗情况: 综合能耗是否有所改善,采取何种措施改进,方式、目标和时间等 | |
二、三废治理情况 废水:COD 废气:CS2、H2S 固废: 1、新增产能三废治理情况。 2、现有各项指标是否有所改善,已采用何种方式,达到的指标数据。 3、还将在何处改进,方式,目标、时间) | |
三、审核、审计、认证等方面有何进展? | |
备注:以上数据取2013年数据。
表3、 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表4、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
申请企业名称 | |
申报时间 | |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
1、 该企业在准入公告两年内是否有重大违规情况出现。
2、 该企业在准入公告两年内新增产能、资源能耗等方面是否有改善。
3、 该企业在准入公告后对所提整改意见是否落实,对落实情况的评价。
4、 该企业准入公告后的总体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