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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发布人:春秋智谷 

【数据提供:北大法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4年第53号)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
  (一)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3.纯电动续驶里程须符合附件1要求。
  4.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5.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目录》申请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3。
  提出申请的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生产或进口符合列入《目录》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2.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质保。
  3.有较强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车型列入《目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目录》车型专项检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质量负责。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或者提供其他虚假信息骗取列入《目录》车型资格的企业,取消该申报车型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我国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发展、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适时修订、调整列入《目录》车型的条件。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目录》确定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税务机关据此办理免税手续。
  (一)标注免税标识。
  1.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机动车合格证电子信息中增加“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
  2.对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时,在“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
  3.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企业上传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给国家税务总局。
  (二)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传送的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办理免税手续。

  附件:1.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

  2. 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查标准目录

  3.《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申请报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8月1日


  附件1
  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
  单位:km

类   别

乘用车

客车

货车

专用车

测试方法

纯电动

≥80

≥150

≥80

≥80

M1、N1类采用工况法,其他暂采用40km/h等速法。

插电式(含增程式)

混合动力

≥50

(工况法)

≥50

≥50

≥50

M1、N1类采用工况法或60km/h等速法,其他暂采用40km/h等速法。

≥70

(等速法)

燃料电池

≥150

≥150

≥200

≥200

M1、N1类采用工况法,其他暂采用40km/h等速法。


  注:1.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无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
  2.M1类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N1类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

  附件2
  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GB/T 4094.2-2005

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2

GB/T 18384.1-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第1部分:车载储能装置

3

GB/T 18384.2-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第2部分:功能安全和故障防护

4

GB/T 18384.3-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5

GB/T 18385-2005

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6

GB/T 18386-2005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7

GB/T 18387-2008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辐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 9kHz-30MHz

8

GB/T 18388-2005

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9

GB/T 18488.1-2006

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 第1部分:技术条件

10

GB/T 18488.2-2006

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 第2部分:试验方法

11

GB/T 19750-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12

GB/T 19751-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13

GB/T 19752-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14

GB/T 19753-2013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15

GB/T 19754-2005

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16

GB/T 19755-2005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

17

GB/T 19836-2005

电动汽车用仪表

18

GB/T 20234.1-201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 充电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19

GB/T 20234.2-201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 充电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20

GB/T 20234.3-201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 充电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21*

GB/T 24347-2009

电动汽车DC/DC变换器

22*

GB/T 24549-2009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23

GB/T 24552-2009

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24*

GB/T 24554-2009

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

25*

GB/T 26779-201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加氢口

26*

GB/T 26990-201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氢系统 技术条件

27*

GB/T 26991-201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最高车速 试验方法

28

GB/T 27930-2011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29

GB/T 28382-2012

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

30*

GB/T 29126-2012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氢系统 试验方法

31*

GB/T 29307-2012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可靠性试验方法

32

GB/Z 18333.2-2001

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

33

QC/T 741-2006

车用超级电容器

34

QC/T 743-2006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35

QC/T 744-2006

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36*

QC/T 838-2010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37*

QC/T 895-2011

电动汽车用传导式车载充电机

38*

QC/T 925-2013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定型试验规程


  注:1.序号中加“*”标准实施时间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要求的实施时间为准。
  2.本目录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标准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3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申请报告

  企业名称:                             (盖公章)
  企业所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区)

  编制日期        年       月

  填报指南

  一、本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承诺书、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网点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车型基本情况四份材料,其中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承诺书、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网点须于首次申请前提交正式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获得审核通过后,如上述情况没有变更,则不需重新提交。《目录》申请车型基本情况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目录申报系统”提交。

  二、首次申报须同时提交企业工商登记文件、营业执照、企业相关人员从事《目录》申报工作的委托书、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进口经销企业产品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进口许可证明复印件。

  三、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获得“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目录申报系统”申报账户。

  四、企业获得申报账户后,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目录申报系统”,在线填报车型信息。

  五、进口新能源汽车车型申请列入《目录》的,须提交获得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全称)


合格证企业代码


企业注册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


注册商标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营业执照号码


注册资金(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E-mail




  二、企业承诺书

承诺内容

包括产品一致性、产品质量、质保期等售后服务及其他等四个方面内容(可另附页)。

























                        法人签章: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三、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网点

售后服务网点情况

序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区)

网点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四、《目录》申请车型的基本情况

1、车辆基本信息

汽车生产企业名称


进口汽车经销商名称


车辆型号


技术类型


通用名称


车辆分类

乘用车/商用车

车型细分类

轿车/SUV/MPV/交叉型乘用车/客车/货车/专用车/其他

长(mm)


宽(mm)


高(mm)


公告批次


车辆一致性证书编号


整车整备质量(kg)


最大设计总质量(kg)


额定载客(人)


市场指导价(人民币,万元)


变速器型式

MT/AT/AMT/CVT/DCT/其他

车型种类

M1/M2/M3/N1/N2/N3/其他

驱动型式

前轮驱动/后轮驱动/分时全轮驱动/全时全轮驱动/智能(适时)全轮驱动/其他

N1类车特殊结构

(仅N1类填)

全封闭厢式车辆


罐式车辆



燃料种类


重型商用车分类

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自卸汽车/城市客车/其他

座位排数(排)


其他信息

(非必填)

2、纯电动汽车产品信息

2.1 整车性能

最高车速(km/h)


加速时间(s,备注车速)


电能消耗量(Wh/km)


30分钟最高车速(km/h)


充电时间


续驶里程(km)


整车质保期


2.2 电池系统

动力蓄电池种类


动力蓄电池单体型号


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  (kw·h)


动力蓄电池组型号


动力蓄电池单体比能量(wh/kg)


动力蓄电池组标称电压  (V)


动力蓄电池组比能量  (wh/kg)


动力蓄电池单体质量(kg)


动力蓄电池单体个数(个)


动力蓄电池单体生产企业


动力蓄电池组总质量(kg)


动力蓄电池组生产企业


动力蓄电池正极材料


动力蓄电池负极材料


动力蓄电池正极材料生产企业


动力蓄电池负极材料生产企业


动力蓄电池箱是否具有快换装置


动力蓄电池质保期


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


动力蓄电池布置位置


动力蓄电池回收方式

(非必填)

2.3 电机系统

驱动电机类型


驱动电机型号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转速/转矩(kW/r/min/N·m)


驱动电机峰值功率/转速/转矩(kW/r/min/N·m)


驱动电机数量


驱动电机生产企业


驱动电机质保期


2.4 控制器系统

驱动电机控制器型号


驱动电机控制器生产企业


驱动电机控制方式


动力蓄电池管理系统型号


动力蓄电池管理系统生产企业


整车控制器型号


整车控制器生产企业


电控系统质保期


2.5 充电器

电动汽车充电插头/插座型号


电动汽车充电插头/插座生产企业


充电标准

GB/T 27930


GB/T 20234.1


GB/T 20234.2


GB/T 20234.3


其他


3、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信息

3.1 整车性能

混合动力结构型式


是否具有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


混合动力汽车最大电功率比(%)


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km)


纯电动模式下爬坡车速(km/h)


混合动力模式下爬坡车速(km/h)


0-100km/h加速性能(s)


纯电动模式下1km最高车速(km/h)


混合动力模式下最高车速(km/h)


混合动力模式下30分钟最高车速(km/h)


电能消耗量(Wh/km)


燃料消耗量(L/100km)


充电时间


整车质保期


3.2 电池系统

动力蓄电池种类


动力蓄电池单体型号


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  (kWh)


动力蓄电池组型号


动力蓄电池单体比能量(Wh/kg)


动力蓄电池组标称电压  (V)


动力蓄电池组比能量  (Wh/kg)


动力蓄电池单体质量(kg)


动力蓄电池单体个数(个)


动力蓄电池单体生产企业


动力蓄电池组总质量(kg)


动力蓄电池组生产企业


动力蓄电池正极材料


动力蓄电池负极材料


动力蓄电池正极材料生产企业


动力蓄电池负极材料生产企业


动力蓄电池箱是否具有快换装置


动力蓄电池质保期


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


动力蓄电池布置位置


动力蓄电池回收方式

(非必填)

3.3 电机系统

驱动电机数量


驱动电机类型


驱动电机型号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转速/转矩(kW/r/min/N·m)


驱动电机峰值功率/转速/转矩(kW/r/min/N·m)


驱动电机生产企业


驱动电机质保期


3.4 控制器系统

驱动电机控制器型号


驱动电机控制器生产企业


驱动电机控制方式


动力蓄电池管理系统型号


动力蓄电池管理系统生产企业


整车控制器型号


整车控制器生产企业


电控系统质保期


3.5 充电器

电动汽车充电插头/插座型号


电动汽车充电插头/插座生产企业


充电标准

GB/T 27930


GB/T 20234.1


GB/T 20234.2


GB/T 20234.3


其他


3.6 发动机系统

发动机型号


汽缸数(个)


排量(mL)


额定功率(kW)


最大净功率(kW)

(非必填)



4、燃料电池汽车产品信息

4.1 整车性能

最高车速(km/h)


续驶里程(km)


能量消耗率(kg/100km)


整车质保期


4.2 电池系统

燃料电池燃料种类


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kW)


燃料电池电催化剂材料


燃料电池工作温度范围(℃)


燃料电池堆功率密度(kW/L)


电电混合技术条件下动力蓄电池组比能量(Wh/kg)


电池系统质保期


4.3 电机系统

驱动电机类型


驱动电机型号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转速/转矩(kW/r/min/N·m)


驱动电机峰值功率/转速/转矩(kW/r/min/N·m)


驱动电机数量


驱动电机生产企业


驱动电机质保期


4.4 控制器系统

驱动电机控制器型号


驱动电机控制器生产企业


驱动电机控制方式


燃料电池管理系统型号


燃料电池管理系统生产企业


整车控制器型号


整车控制器生产企业


电控系统质保期


4.5 燃料存储

气瓶类型


气瓶数量(个)


气瓶公称工作压力(KPa)


气瓶容积(NL)


气瓶生产企业


气瓶质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