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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数据提供:北大法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


(税总函[2014]4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现就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投诉处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66热线)语音菜单(IVR)中的“投诉举报”菜单下增设“小微政策落实情况投诉”选项,并设置专席或技能组受理。

  二、12366热线受理来电人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投诉后,应立即转相关单位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相关单位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并将处理结果反馈12366热线;12366热线在收到反馈后当天回复纳税人。

  三、各地要做好12366热线软件调整、人员调配等准备工作,于2014年10月31日前开通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投诉受理专席。税务总局将统一安排技术服务单位对税务总局12366热线系统进行升级;未使用税务总局12366热线系统的单位,要自行修改热线软件,按时调整语音菜单并开通专席。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