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切换】 国际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库 > 部门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15年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等三项资金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数据提供:北大法宝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15年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等三项资金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交水函〔2015〕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中央航运企业集团:

为做好2015年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农村老旧渡船报废更新奖励、以及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补助等三项资金政策的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制度,认真实施

各单位要按照相关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明确政策实施和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核补助申请,准确界定政策实施对象、资金补助范围和标准,建立健全基础档案,确保资金申请和发放真实准确。

二、严格审核,及时上报

各单位要认真汇总、审核2014年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分品种补助用油量、2014年度农村老旧渡船报废更新奖励资金申请、以及2015年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补助资金需求,根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部水运局(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对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补助资金,申请人和管理部门除提交纸质材料外,还应登录http://cbzjbt.myships.com填报资金补助申请信息。未按时申报的地区,将影响补助资金的发放。

三、加强检查,接受监督

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补助资金核发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广泛听取社会和行业对政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补助资金的审计监督。各单位应向我部每半年报送一次监督检查的总结报告。我部将视情对部分地区政策执行情况组织抽查。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在核定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助用油量时,应防止将高速客运、旅游客运等不符合条件的水路客运列入补助申请范围。本辖区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补助用油量发生明显变化的,需作出说明。

(二)在统计农村老旧渡船报废更新情况时,应认真审核船龄和现场监管材料,确保老旧渡船已按规定拆解,新建渡船按各省公布的标准船型完成建造并检验合格。

(三)在统计2015年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资金需求时,应全面、深入了解船东的报废更新意愿,科学预测资金需求。补贴资金拨付后,应建立督查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

附件1:2014年度农村老旧渡船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市(州)、县(区): 单位:万元

序号

船舶所有人姓名

拆解老旧渡船情况

新建渡船情况

申请中央奖励资金

拆解船舶名称

船舶类型

船龄

新建船舶名称

船舶类型

新建船舶造价

合计


注:船舶类型按船舶材质填列(如木质船、钢质船等)

附件2:2015年度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补助资金申请表

序号

公司名称

2015年申请补贴资金

2015.1.1-2015.4.30已完成拆解

2015.1.1-2015.4.30已完成建造

2015.5.1-2015.12.31

拟拆解

2015.5.1-2015.12.31

拟建造

资金补助计算比例

艘数

总吨

艘数

总吨

艘数

总吨

艘数

总吨

合计


注:资金补助比例请填写“50%”或“100%”或“部分50%,部分100%”。

交通运输部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