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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6号——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公告

发布人:春秋智谷 

【数据提供:北大法宝

海关总署公告


(2015年第16号)



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具体如下:

  一、取消钢铁颗粒粉末、稀土、钨、钼等产品的出口关税。

  二、对铝加工材等产品出口实施零税率。

  三、以上调整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详见附件1)。

  四、以上调整涉及的海关商品编号变化情况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出口关税调整表.rar


  2.对照表.xls


海关总署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