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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关于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数据提供:北大法宝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关于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7号),我司在“全国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http://dzsw.mofcom.gov.cn)上组织研发了 “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定于4月1日上线运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监督指导本地区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依法进行备案。企业在使用备案系统前,须首先注册成为“全国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http://dzsw.mofcom.gov.cn)用户,已经利用该系统定期填报交易和经营情况数据的平台企业,可直接登录备案系统。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备案的日常管理,及时审核、处理企业上报的有关信息。

  三、为了方便公众对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进行查询和举报,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本单位政府网站预留相关栏目,链接地址为:http://211.88.22.100/ecbusi/rules/public/index.jsp

  四、对于公众对交易规则的举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甄别,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五、请在商务部网站电子商务司子站下载备案系统使用手册。备案系统运行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影响使用,请及时与技术服务组和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联系。

  业务联系人:电子商务司 闫安 戴可
  电 话:010-85093750,65197905
  传 真:010-8509370

  技术支持热线:021-51077672,51077655,1305202839
  技术支持邮箱:149913478@qq.com
  支持业务Q Q群:191754185

  附件:1.备案系统企业使用手册
  2.备案系统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使用手册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