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公告
(2015年第30号)
关于镍、锡、锑、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
为强化镍、锡、锑、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镍、锡、锑、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现予以公告。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
镍、锡、锑、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是指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三项指标①,是评价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经研究,确定镍、锡、锑、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如下:
一、镍矿
(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镍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2%,矿体形态复杂的不低于88%。
2.地下开采。
依据矿山矿石品位、矿石类型和矿体厚度等的不同,镍矿地下开采回采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75%-92%(详见表1-1)。
表1-1 镍矿地下开采回采率的最低指标要求(%)
矿石品位(%) | 回采率指标要求(%) |
原生矿石 | 其他矿石 | 矿体厚度≤5m | 矿体厚度>5m |
≤0.5 | ≤1.2 | 75 | 80 |
0.5-0.8 | 1.2-2.0 | 85 | 88 |
≥0.8 | ≥2.0 | 88 | 92 |
注:①“三率”指标定义及其计算方法参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指标及其计算方法》(DZ/T0272-2015)。
(二)选矿回收率。
根据镍矿矿石品位、矿石可选难易程度等的不同,镍矿选矿回收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55%-82%(详见表1-2)。
表1-2 镍矿选矿回收率的最低指标要求(%)
矿石品位(%) | 回收率指标要求(%) |
矿石中等可选① | 矿石复杂难选② |
≤0.7 | 68 | 55 |
0.7-1.0 | 73 | 62 |
≥1.0 | 82 | 72 |
注:①矿石中等可选是指矿石的物质组成、结构、有价成分的赋存状态使其在常规选矿方法、选矿条件和选矿流程中较容易分选并得到理想指标。
②矿石复杂难选是指矿石赋存状态微细(小于10微米)呈浸染状嵌布,或者共伴生组分多,或者泥化严重,或者氧化率>30%,或者以上条件兼而有之。
(三)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
镍矿中与其共生及伴生的矿产有铜、钴、铂、钯、锇、钌、铑、铱、金、银,以及硫、铁、铬、锰、硒、碲等,当伴生组分达到表1-3所列含量要求时,应加强综合评价与回收利用。
表1-3 镍矿床伴生有用组分评价参考表
组分 | 铂(Pt)、钯(Pd) | 锇(Os)、钌(Ru)、铑(Rh)、氢(h) | 金(Au) | 银(Ag) | 钴(Co) | 硒(Se) | 碲(Te) |
含量 | 0.03g/t | 0.02g/t | 0.05g/t-0.1g/t | 1.0g/t | 0.01% | 0.0006% | 0.0002% |
注:摘自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14-2002)
当综合回收黑色金属和(或)非金属资源时,其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不低于45%;当综合回收资源全部为有色金属时,其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不低于60%。
二、锡矿
(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锡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5%,矿体形态变化大、矿体薄、矿岩稳固性差的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2%。
2.地下开采。
依据矿山矿石品位和矿体厚度的不同,锡矿地下开采回采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78%-90%(详见表2-1)。
表2-1 锡矿地下开采回采率的最低指标要求(%)
矿石品位(%) | 回采率指标要求(%) |
矿体厚度≤5m | 矿体厚度>5m |
≤0.4 | 78 | 80 |
0.4-0.8 | 80 | 85 |
≥0.8 | 88 | 90 |
(二)选矿回收率。
根据锡矿矿石品位、矿石可选难易程度的不同,锡矿选矿回收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50%-80%(详见表2-2)。
表2-2 锡矿选矿回收率的最低指标要求(%)
矿石品位(%) | 回收率指标要求(%) |
矿石中等可选① | 矿石复杂难选② |
≤0.4 | 62 | 50 |
0.4-0.8 | 70 | 60 |
≥0.8 | 80 | 65 |
注:①矿石中等可选是指矿石的物质组成、结构、有价成分的赋存状态使其在常规选矿方法、选矿条件和选矿流程中较容易分选并得到理想指标。
②矿石复杂难选是指矿石赋存状态微细(小于10微米)呈浸染状嵌布,或者共伴生组分多,或者泥化严重,或者氧化率>30%,或者以上条件兼而有之。
(三)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
锡矿中常伴生有铜、铅、锌、铋、钨、锰、铁、硫等组分,当伴生组分达到表2-3所列含量要求时,应加强综合评价与回收利用。
表2-3 锡矿伴生组分综合评价指标表
组分 | 铜(Cu) | 铅(Pb) | 锌(Zn) | 铋(Bi) | 钨(W) | 锰(Mn) | 铁(Fe) | 硫(S) |
含量(%) | 0.2 | 0.5 | 0.5 | 0.01 | 0.02 | 4 | 20 | 10 |
注:摘自钨、锡、汞、锑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01-2002)
当锡矿石为中等可选时,其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不低于50%;当锡矿石为复杂难选时,其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不低于40%。
三、锑矿
(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锑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5%,矿体形态变化大、矿体薄、矿岩稳固性差的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2%。
2.地下开采。
依据矿山矿石品位和矿体厚度的不同,锑矿地下开采回采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75%-90%(详见表3-1)。
表3-1 锑矿地下开采回采率的最低指标要求(%)
矿石品位(%) | 回采率指标要求(%) |
矿体厚度≤5m | 矿体厚度>5m |
≤1.5 | 75 | 80 |
1.5-2.5 | 77 | 85 |
≥2.5 | 80 | 90 |
(二)选矿回收率。
根据锑矿矿石品位、矿石可选难易程度等的不同,锑矿选矿回收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60%-90%(详见表3-2)。
表3-2 锑矿选矿回收率的最低指标要求(%)
矿石品位(%) | 回收率指标要求(%) |
矿石中等可选① | 矿石复杂难选② |
≤1.5 | 75 | 60 |
1.5-2.5 | 82 | 65 |
≥2.5 | 90 | 75 |
注:①矿石中等可选是指矿石的物质组成、结构、有价成分的赋存状态使其在常规选矿方法、选矿条件和选矿流程中较容易分选并得到理想指标。
②矿石复杂难选是指矿石赋存状态微细(小于10微米)呈浸染状嵌布,或者共伴生组分多,或者泥化严重,或者氧化率>30%,或者以上条件兼而有之。
(三)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
锑矿中常伴生有砷、金、银、钨、汞、铋、硒、钴、镍、萤石、重晶石等组分,当伴生组分达到表3-3所列含量要求时,应加强综合评价与回收利用。
表3-3 锑矿伴生组分综合评价指标表
组 分 | 含量(%) | 组 分 | 含量(%) |
砷(As) | 0.2 | 硒(Se) | 0.001 |
金(Au) | 0.1×10-6(g/t) | 钴(Co) | 0.01 |
银(Ag) | 2×10-6(g/t) | 镍(Ni) | 0.1 |
钨(WO3) | 0.05 | 萤石(CaF2) | 5 |
汞(Hg) | 0.005 | 重晶石(BaSO4) | 8 |
铋(Bi) | 0.05 | | |
注:摘自钨、锡、汞、锑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01-2002)
当锑矿石为中等可选时,其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不低于50%;当锑矿石为复杂难选时,其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不低于40%。
四、滑石矿
(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露天开采的矿山不低于85%。
2.地下开采。
地下开采的矿山不低于72%。
(二)选矿回收率。
滑石选矿目前采用人工拣选,选矿回收率指标难以测算,以选矿产率来衡量滑石原矿利用的效率。
根据矿床资源禀赋、矿石特性,设定选矿产率指标要求:入选原矿中滑石含量达到工业品位(≧50%),选矿产率不低于90%;入选原矿中滑石含量达到边界品位(≧35%)且低于工业品位,选矿产率不低于75%;入选原矿中滑石含量低于边界品位,选矿产率不低于40%。
(三)综合利用率。
滑石矿常共伴生有绿泥石、蛇纹石、菱镁矿、透闪石、白云石等矿物,鼓励回收利用,暂不设指标要求。对于矿山废石的利用,鼓励有条件的矿山应用于矿山充填及制作建筑材料等。
五、石膏矿
(一)开采回采率。
1.露天开采。
露天开采的矿山不低于90%。
2.地下开采。
采用房柱法回采率不得低于35%;极倾斜厚矿体采用崩落法,回采率不得低于60%;对优质纤维石膏、球形石膏、透明石膏采矿应采用全面充填法开采,回采率不得低于85%。
(二)选矿回收率。
目前采用人工拣选除杂,暂不设定回收率指标要求。
(三)综合利用率。
石膏矿无伴生矿产,暂不设指标要求。对于矿山废石的利用,鼓励有条件的矿山应用于矿山充填及制作建筑材料等。